《俱舍论》将因果剖析得非常细,就像法官判案一样,需要衡量是否有预谋?是否有付诸行动?是否达成目的?付诸行动之后是否有悔过心、有没有随喜造恶的心态?如果以上的动机、行动、结果、无后悔心等条件都具备了,那么便会形成完整的罪业,恶果也就特别大。
但假设没有预谋,只是临时起意,罪过会较小一点。而犯罪后是否有悔过之心,将会对决定恶业大小的影响很大。例如,如果伤害他人之后,还对自己造恶感到开心,罪过就会非常严重。无论善恶业的大小,都可以这样分析。
有时无心伤害别人的感情,别人却感到自尊受损,可是自己并不知道。其实这种情形是很难避免的,因为大多数人有强烈的我执,所以对于他人无心却伤害自己的语言或行动,会感到难过或生气。
无心所造成的罪过,罪业是很轻的。但是,也因为我们并不清楚是否无意中伤害了别人,所以忏悔时,对于自己明确知道或不知道、有心或无心所造的一切罪过,都要诚心忏悔。
除此之外,我们仍然要避免造成无心之过,毕竟会有这种情形,大多是因为自己的情绪或语言行为没有经过大脑,未经分析就直接从嘴巴或肢体表现出来,这点就需要反省。
其实,直言也需要善巧;有些事情如果用善巧的方式表达,可以避免伤人。譬如,这里有水果,想吃而且已伸出手时,除了可以对他说:「你不可以吃。」但是也能换个方式说:「他们说这个水果好像不能吃。」这二种说法,都是在讲水果不能吃,但传达出来的讯息,会让听者有不同的感受。
所以,没有正知正念,不观察自己的心,就会常常做出自认是为别人好,但却是伤害别人的事情来。要改进这一点,平时就要对自己的言语、行为多加观察、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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