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诸暨日报》发布一则公告:
诸暨阮新民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抓
犯罪嫌疑人阮新民,男,1956年11月25日生,诸暨市店口镇王殿畈村塘峰人,犯罪嫌疑人阮新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诸暨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三)》的相关规定,现要求未报案的相关受害人于2024年12月10日前到经侦大队或店口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受害人不愿报案或不配合报案的,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斯警官
联系电话:0575-87193766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朱雪非
责编:龚洁颖
终审:章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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