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桶是危废吗?铝渣是危废吗?含切削液的废金属是危废吗?锡渣是危废吗?

企业   2024-11-15 07:10   河北  

全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交流大会

时间:11月29-12月1号  河北石家庄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解读、固废协同处置新政策动态及解读、固废替代原燃料,粉煤灰、地聚物水泥、钢铁、飞灰、危险废物、污泥、市政垃圾及污染土等的废弃物协同处置相关技术、装备、技改升级、智能化、服务等

联系人:靳璇15340185730(同微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此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的包装容器是否属于危废?以及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原料的包装容器是否危废的判断标准如何把握?比如工业酒精空桶,工业用乙酸空桶等等,是否属于危废?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版),CAS号26447-40-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 ,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包含毒性。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


该企业产生的含油废水,主要是热处理的清洗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在污水厂建成前,以危废形式签走,后期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该废水经厂内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该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是否还可以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7.2规定,经过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可以满足向环境水体或市政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排放的相关法规和排放标准要求的废水、污水,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含油废水不属于危险废物。请及时完善管理计划,如实申报登记。


我司为机加企业,设有压铸工序,生产工艺为:熔融—压铸—机加—装配—检验。纯铝锭经过熔融成铝水,注入压铸模压铸成产品毛胚,再经过机加,最后装配检验出货。纯铝锭熔融时不使用除渣剂与精炼剂,但会有少量的铝渣(为纯铝锭熔融时的杂质)产生,这个铝渣的含铝量在70%以上,请问这个铝渣是否属于危废?我查了下2021版危险废物名录,只有091(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行业产生的铝灰渣才属于危废。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属于危险废物,代码321-026-48。《名录》中的行业代码指的是该种废物的主要产生行业来源,不是唯一来源。因此,在判定废物是否属于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及其类别时,应该采取以废物描述为主,以行业来源为辅的原则,当两者发生矛盾或不一致时,应以废物描述作为主要判断依据。


工业生产原料中报废的熟石灰【Ca(OH)2粉末】是属于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固废?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明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其他强碱性固态碱和碱渣,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399-35。建议对报废的熟石灰进行腐蚀性分析,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GB5085.7的分析要求,pH值不超过12.5的,建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铝压铸加工项目,采用一次新料铝锭作为原材料,铝锭熔化后,有少量熔渣。请问,这种熔渣是不是危险废弃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电解铝铝液转移、精炼、合金化、铸造过程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铝材加工过程中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均属于危险废物,代码分别为321-024-48、321-026-48。


临时盛装过汽油的桶,仅残留一点点汽油的气味,这个桶是属于危废吗?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与汽油相关的危废,仅找到900-201-08有提到“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这个盛装过汽油的桶可以当成900-201-08来处理吗?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249-08。


请问油罐油泥、隔油池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矿物油油罐油泥、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油泥属危险废物。矿物油油罐油泥具体代码为900-221-08,含油水分离设施的含油浮渣、污泥、浮油具体代码为900-210-08。


清理机台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以及使用完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是否属危险废物?

清理机台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属于危险废物。拉伸油、拉伸膏使用完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进行代码判断归类,属于900-249-08类废物)。


请问镍氢电池是否属于危废?如果属于,在危险废物名录里的编码是多少?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镍氢电池暂未列入


含切削液的废铜线、废刨丝属危险废弃物吗?废弃类别是多少?

废切削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HW09,危险特性为毒性。混入切削液的废铜线、废刨丝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见豁免清单序号9)。


油墨桶带有油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99-12,危险特性为毒性。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


企业所产生的含油抹布是否属于危废物?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的含油抹布的豁免条件为未分类收集,豁免内容为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不改变其危险废物的属性。且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固废管理要求,不得故意将此类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未拆解的整块废旧电路板是否属于国家危废名录?如属于归属哪类废物代码?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电路板(包括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及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CPU、显卡、声卡、内存、含电解液的电容器、含金等贵金属的连接件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5-49。


根据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水性漆渣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

“不包括水性漆”是指水性漆渣不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危险废物,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等予以判定。

废弃铅酸蓄电池中的酸液按照废酸还是含铅废物管理?

HW31含铅废物中明确了非特定行业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属于HW31(具体代码900-052031)。


900-047-49是否包括企业的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物。

包括。


不锈钢电炉炼钢除尘灰应纳入HW21还是HW23?

不锈钢炼钢除尘灰中以含锌为主,因此应归为HW23。


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含有或沾染腐蚀性、易燃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

一般认为不是,但如果涉嫌“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按序号问题93处理。


221-002-35“碱法制浆过程中蒸煮制浆产生的废碱液”指的是造纸黑液还是白液?

碱法(烧碱法和硫酸盐法)蒸煮制浆产生的黑液和白液均属于废碱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221-002-35类废物。


900-015-13类废物中的“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如何理解?工业企业锅炉软化水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是否属于该类废物?

该条款中所称的工业废水特指工业企业工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不包含工业企业锅炉软化水。因此,工业企业锅炉软化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该类废物。


在线监控由第三方运营过程产生一定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吗?协议中由他处理废液可以吗?

按照《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在线监控废液属于固体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须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确定。COD在线监测仪废液往往含强酸及汞、铬等重金属,实践中按危险废物管理,废物代码900-047-49。

产品周转桶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清洗沾染微量产品的周转桶并重复使用是相关行业的通常做法,具备清洗能力是企业实现产品周转桶重复利用的必须条件。因此,在企业具备产品周转桶清洗能力的前提下,沾染了微量产品的周转桶可以认为是“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即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同时,产品生产企业应承担产品周转桶收集、贮存、运输、清洗等过程的污染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镀锡后产生的废锡渣是哪一类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名录对废物归类的确定应以废物特性为前提,线路板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锡渣建议按336-059-17进行处理。


汽修行业的典型危险废物有哪些?

一般常见的有废机油滤芯(900-041-49)、废铅酸蓄电池(900-044-49)、废活性炭(900-041-49)、废油漆桶(900-041-49)、废有机溶剂(900-040-06)、机动车尾气净化废催化剂(900-049-50)、废过滤棉(900-041-49)、废油漆渣(900-252-12)等。


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有利于化解区域废弃物处理处置的难题,是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我国陆续出台了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政策规范,各行业协同处置利用固体废物产业迅速发展。目前,水泥、混凝土、陶粒、钢铁等行业利用各自的设备、工艺、材料等不同特点协同处置利用各种固体废物得到了广泛的研究与应用。此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阶段性富余能力,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然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态势。

      为促进水泥、电力、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深入了解我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技术、设备,促进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的规范化发展,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11月29日-12月1日石家庄共同举办“全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交流大会”

      大会将邀请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管理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1日(29日报到)
地点:河北 石家庄


大会初步安排


(一)大会报告

政策动态

  •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管理现状与趋势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解读

  •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标准、规范编制

  •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与污染控制标准

  • 《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过程“减污降碳”核算方法与实施路径

技术亮点

  •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技术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 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 钢铁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研究进展

  •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 有色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 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的污染控制技术

  • 焦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

  • 陶粒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

市场突破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工程应用情况及商业模式探讨
  • 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转炉协同处置油漆桶案例实践

  • 污染土壤协同处置污染控制

  • 工业炉窑替代燃料应用案例

  • 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污染控制要求

  •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预处理破碎技术与设备

  •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 污泥协同处置技术与设备选型

(二)现场交流

    本次大会将面向全行业征集当前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并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为精准对接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本次大会共设置2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参加单位



1.从事固体废物监管、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行业企业、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替代燃料相关企业、污泥产生及处理企业代表;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媒体和投融资机构。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支持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诺客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
          中国散装水泥协会粉煤灰专委会
          中国散装水泥协会地聚物水泥与绿色建材工委会
          德州学院粉煤灰研究所
         (持续更新中)

承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清源工和(北京)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A类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备注:方生态环境部门代表免收参会费(限1名),交通住宿费自理。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联系人:靳璇  

电话:15340185730 (微信同步)  

办公电话:1570168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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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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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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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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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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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对话


部分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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