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危废委托第三方处置,若第三方擅自倾倒,企业不需承担连带责任?省厅明确回复

企业   2024-11-09 09:15   河北  

全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交流大会

时间:11月29-12月1号  河北石家庄

固废协同处置新政策动态及解读、协同处置热门技术路演、行业市场壁垒突破交流

参会企业: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炼油、煤气化、污泥、煤矸石、烧碱等石化化工行业企业、替代燃料相关企业

联系人:靳璇15340185730(同微信) 

移送公安,立案查处!未对危废采取防护措施,擅自处置危险废物!


【案情简介】2024年3月21日,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立即对宜丰县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堆放有两处灰褐色固态物质,铲车称重共计311.63吨。该公司拟用来制作水泥板,经尝试制作后发现质量不行便一直丢在厂区。根据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出具的司法鉴定结论,该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该公司未对此类物质采取相关的危险废物防护措施。

【查处情况】该企业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4月1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启示意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加强和提升法律意识、环保意识,规范自身生产、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引以为戒。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监管,依法依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VOCs产污单位废气治理设施委托治理公司运营,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可否以治理公司名义委托第三方处置?



问:VOCs产污单位,已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现以“包工包料”方式交由第三方公司运营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能否直接由第三方公司更换后以第三方公司名义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依法处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述情况应由VOCs产生单位作为产废单位,承担委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法定责任。

企业正常将危废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如果第三方擅自倾倒危废,该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来信: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单位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如果第三方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我单位需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谢谢。

回复: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从法条可知,产废单位委托利用或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对受托方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核实。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您单位在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置危险废物时,已对第三方的资质、能力进行了核实,并按照市场价格签订了有效合同,在受托的第三方发生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等情形时,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环保365(转载请注明来源)


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有利于化解区域废弃物处理处置的难题,是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我国陆续出台了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政策规范,各行业协同处置利用固体废物产业迅速发展。目前,水泥、混凝土、陶粒、钢铁等行业利用各自的设备、工艺、材料等不同特点协同处置利用各种固体废物得到了广泛的研究与应用。此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阶段性富余能力,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然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态势。

      为促进水泥、电力、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深入了解我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技术、设备,促进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的规范化发展,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11月29日-12月1日石家庄共同举办“全国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交流大会”

      大会将邀请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管理政策研究、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1日(29日报到)
地点:河北 石家庄


大会初步安排


(一)大会报告

政策动态

  •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管理现状与趋势

  •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相关标准、规范编制

  •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与污染控制标准

  • 《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过程“减污降碳”核算方法与实施路径

技术亮点

  • 工业窑炉协同处理技术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 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 钢铁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研究进展

  •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 有色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 循环流化床锅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与污染控制

  •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的污染控制技术

  • 焦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

  • 陶粒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

市场突破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工程应用情况及商业模式探讨
  • 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转炉协同处置油漆桶案例实践

  • 污染土壤协同处置污染控制

  • 工业炉窑替代燃料应用案例

  • 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污染控制要求

  •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预处理破碎技术与设备

  •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 污泥协同处置技术与设备选型

(二)现场交流

    本次大会将面向全行业征集当前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并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为精准对接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本次大会共设置2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参加单位



1.从事固体废物监管、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行业企业、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替代燃料相关企业、污泥产生及处理企业代表;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媒体和投融资机构。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支持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诺客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
         (持续更新中)

承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清源工和(北京)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A类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备注:方生态环境部门代表免收参会费(限1名),交通住宿费自理。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联系人:靳璇  

电话:15340185730 (微信同步)  

办公电话:1570168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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