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华税务】中资企业投资印度

文摘   2024-07-09 18:08   上海  

印度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随着6月印度大选尘埃落定,印度政府可能逐步考虑放宽对中资企业投资的限制。如这一举措能逐步消除2020年以来PN3带来的影响,印度市场的竞争力与吸引力必将推动更多的中资企业考虑在印度进行投资。




  1.  一. 公司设立

境外公司可以在印度设立法人实体或非法人实体。法人实体包含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境外公司可以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Act”, 2008),作为单一合伙人或与其他合伙人一同在印度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境外公司也可以根据《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13)规定,在印度设立全资或合资子公司。非法人实体包括联络处、项目办公室及分支机构。




  1. 1.1 非法人实体

境外公司可以通过以下非法人实体运营印度当地业务:


  1. 联络处“Liaison Office (LO)”

  2. 项目办 “Project Office (PO)”

  3. 分支机构 “Branch Office (BO)”


上述非法人实体可以在印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India (“RBI”))发布的允许开展业务指导清单的范畴内,经营相关业务。此类非法人实体还受到特定限制和资质条件的约束。除非政府已有批复允许设立,一般设立前述非法人实体的申请由指定交易商银行(authorized dealer bank (“AD Bank”))受理,且非法人实体需要按公司法规定,注册登记为外资企业。


非法人实体主要基于《外汇管理法》(Foreign Exchange Management Act, 2016 (“FEMA Regulations”))及其他相关法规,从事允许开展的业务。


  1. 1.2 法人实体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设立商业实体的一种模式,在具备“有限责任”这一优点的同时,允许企业成员基于共同达成的约定灵活处理内部管理事务。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独立法人,以其所有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

在印度可以成立私人公司 (private company) 或上市公司 (public company)。私人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至200人,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最低为7人,没有上限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私人公司的在监管合规性等方面相较上市公司享有更多的灵活性。私人公司设立章程通常包含如下约束:


  1. 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

  2. 公司股东上限为200人

  3. 禁止公司向社会公开邀请认购本公司股份

私人公司的控制权、所有权以及股权转让的许可权仅集中在公司特定团体内。股权转让的不可随意转让性是印度私人公司的一个显著特征。


【来自与印度接壤国家的董事的任命】

印度企业事务部 (The Ministry of Corporate Affairs)于2022年6月1日对公司发进行了修订。如果有个人来自与印度接壤国家 (Land Border Country),该个人需要接受印度内政部(the Ministry of Home Affairs)必要的安全调查,方能任命为印度公司的董事并取得董事身份编码(DIN)。


  1. 1.3 外商直接投资

根据印度外商直接投资指引,非印度居民企业可以通过普通股、可转换债券或优先股的方式投资印度企业,具体路径包括:


(a)自动路径 (Automatic Route)

自动路径下,非印度居民投资者无需取得印度储备银行 (“RBI”) 或印度政府的前置审批。

(b)政府路径 (Government Route)

自动路径范围外的直接投资行为需要取得印度政府(由商业与工业部下设的印度产业政策与促进司,”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Policy and Promotion”负责审核)的预先审批。通过政府路径实现的外商直接投资,还需要与政府审批时规定的要求及条件一致。


除部分外商直接投资指引规定的禁止类或限制类行业,在现行政策下,印度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自动路径(automatic route)在绝大部分行业/活动中实现100%的外商直接投资。在此类行业/活动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100%外商直接投资同样是被允许的。


来自接壤国的外商直接投资


2020年4月17日下发的3号通知(Press Note No.3, “PN3”),对原先的外商直接投资政策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与印度接壤国家(如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中国(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缅甸、尼泊尔和巴基斯坦,即“Land Border Countries”)在未取得印度政府的批准的情况下,不能对印投资。更为严格的是,如投资的受益所有人位于与印度接壤国家,或被认定为与印度接壤国家的居民,此类投资同样需要印度政府的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因股权转让或其他方式,导致的对印度直接投资的所有权发生变化,造成投资的受益所有人变为与印度接壤国家的企业或被认定为与印度接壤国家的居民,同样需要取得印度政府的事先批准。


PN3的落实对于中国企业投资印度造成了较为直接的影响与限制。有意投资印度的中国企业,包括印度的政界、商界,都对印度大选后是否会有缓和现状的举措抱有期待。



 二. 税制


2.1 企业所得税


印度的企业所得税对境内企业和在印度设有机构或场所的外国公司实行不同的基本税率,此外还需要根据企业的上年应收,加征附加税率,以及4%的健康及教育附加费。通常国内公司的实际税率在26.00%至34.94%之间,外国公司的实际税率在41.60%至43.68%之间。


国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览


外国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览


满足相关要求的印度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例如2019年10月1日及之后登记设立,且于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开始生产并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及10%的附加税率。


印度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采用分期预缴的模式:


  • 6月15日或之前:至少缴纳当年应缴税金的15%

  • 9月15日或之前:至少缴纳当年应缴税金的45%

  • 12月15日或之前:至少缴纳当年应缴税金的75%

  • 3月15日或之前:至少缴纳当年应缴税金的100%


  1. 2.2 转让定价


在印度发生的本地及跨境关联交易,受印度转让定价法规的管辖。关联交易相关支持性文件需要留存备查,同时需要由印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转让定价同期资料的准备。印度遵循BEPS第13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采用本地文档、主体文档和国别报告三层的报告模式。在关联交易达到一定金额的情况下,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文档。


  1. 2.3 货物及劳务税

货劳税属于间接税,自2017年7月1日起,取代了原本的增值税、消费税、娱乐税等一系列税种。印度货劳税的税率有0%,5%,12%,18%及28%。除适用免税的交易外,原则上所有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的行为都属于货劳税的征税范畴。和中国增值税税制类似,印度的货劳税也有发票开具、进项税额抵扣、对规模较小的企业采用简易征收等规定。


  1. 2.4 个人所得税

印度居民需要就其全球所得在印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印度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级制度,常规税率为0%(<25万卢比),5%(25万至50万卢比),20%(50万至100万卢比)和30%(大于100万卢比)。居民也可以按最新税制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纳税人需要根据收入规模,额外计征不超过25%的附加税及4%的健康及教育附加费。


  1. 2.5 股息及资本利得税


印度企业向境内居民企业分派股息,股息收取方按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计征所得税,向非居民股东分派股息按20%税率扣缴所得税。


因转让资本资产(capital asset)而产生的利润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的税率取决于被转让资本资产的性质,例如转让长期资本资产(转让前持有超过36个月的资本资产)适用30%-40%的税率,而转让短期资本资产的资本利得税税率在10%-20%。对于特定的资本资产,如印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股票型共同基金(equity oriented mutual funds),政府证券(Government securities)等,判定该资产属于长期资本资产的标准为12个月。


2.6 生产相关激励计划


印度政府针对14个重点行业推出了生产关联激励计划(PLI: Production Linked Incentive),以增强印度的制造及出口能力。


14个重点行业包括:

  1. 移动电话及特定电子原件

  2. 重点原料药

  3. 医疗器械

  4. 汽车及骑车配件

  5. 药物

  6. 特种钢材

  7. 电信及网络产品

  8. 电子、科技产品

  9. 白色家电(包括LED)

  10. 食品

  11. 纺织产品(人造纤维、技术纺织品)

  12. 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

  13. 先进化学电池

  14. 无人机、无人机组件

生产相关激励计划的目的是鼓励国内朝阳及战略生产企业,成为制造业的全球领军企业。该计划将基于印度生产产品增量销售的一定百分比,对企业进行激励。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官方信息,印度政府在2023-2024财年截止10月,已为PLI计划的支付了151.5亿卢比。


  1.  三. 中国企业投资印度案例分享

上海海立[1]


在部分印度企业游说印度政府,要求缓和对中资企业的立场后,印度电子及信息技术部(MeitY: Ministry of Electronics and IT)近日向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致信,了解其潜在的对印度的投资计划。上海海立作为全球领先的空调压缩机制造商,在2023年原本计划与Tata集团旗下Voltas控股公司以60:40的控股比例成立印度合资公司。该计划因PN3的影响未取得印度政府的批准,合资企业受“来自接壤国的外商直接投资”的限制未能成立。


上海海立与Voltas的联手失败,迫使部分印度企业推迟与中国企业合资在印度建立零部件生态体系的计划。目前有迹象显示,印度政府对中资企业投资印度一事上可能存在立场上的转变,在充分审视投资实质并确保一事一议的前提下,印度政府可能允许部分中资企业的在印投资。


2024年6月印度大选结束后,市场期待政府能在此事项上提供更明确的政策意见。以电子及移动通讯行业为例,不少印度的手机生产商曾多次游说政府,希望放开中资企业投资印度的限制,以便更多来自中国的投资可以参与印度市场。这些印度企业也希望政府能够提供更便利的签证政策,使得更多来自中国的专家可以赴印工作,以配合及支持在印度当地建厂投资的计划。


零跑汽车[2]


零跑汽车已经与Stellantis集团(全球第四大汽车集团)达成合作协议,为其进入印度市场做好准备。Stellantis集团于2023年10月以约16亿美元收购了零跑汽车约20%的股权,同时此交易也宣告了Stellantis与零跑将以51:49的占比成立合资企业“零跑国际”(Leapmotor International),负责零跑在大中国区之外的生产、出口及销售。此次合作将进一步增强零跑进入印度市场的信心。据悉零跑国际将于2024年四季度进军印度市场,届时是否仍然面临严苛的投资政策将直接影响零跑在印度市场的表现。



附注:

[1]https://cfo.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news/india-could-allow-a-tiny-window-in-the-chinese-wall/109770497?utm_source=Mailer&utm_medium=newsletter&utm_campaign=etcfo_news_2024-05-02&dt=2024-05-02&em=amF5ZXNoQHZhaXNo

[2]https://timesofindia.indiatimes.com/business/india-business/chinas-leapmotor-set-to-enter-india-with-evs/articleshow/109867804.cms



作者:唐阳 Tom Tang




本文由众华税务与Andersen Global成员所VAISH ASSOCIATES团队合作完成。2023年8月,众华税务及咨询正式加入Andersen Global全球网络。众华税务及咨询作为Andersen Global在中国的全球网络合作所,与Andersen Global各地成员机构紧密合作,推进更广泛的跨国业务联动,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高效、顺畅的全球税务及咨询服务。


Andersen Global于2013年由美国成员公司Andersen Tax LLC正式成立。Andersen Tax LLC的前身是美国最大的独立税务事务所之一唯信税务(WTAS),由首席执行官Mark Vorsatz和22位前Arthur Andersen税务及咨询合伙人成立于2002年。Andersen Global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以无缝方式提供同类最佳的高水准的税务和法律业务,其全球成员所和合作所秉持相同的服务理念和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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