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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应勇强调
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大家面向国旗国徽庄严宣誓,这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郑重承诺,更是终身坚守。”今天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监誓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更好发挥检察作用,以实干实绩不断开创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宣誓仪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滕继国领誓。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坚决捍卫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地位,持续健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司法工作原则由党确定、司法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紧紧围绕“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履职尽责,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聚焦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努力做到“三个善于”,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自身严格依法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自觉落实宪法明确的接受人民监督法定责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职制约和社会监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