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最高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文摘   2024-12-05 09:2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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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应勇强调

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监誓并讲话。

47名2023年12月宪法宣誓活动以来新任命的领导干部等人员进行了宣誓。

 “大家面向国旗国徽庄严宣誓,这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郑重承诺,更是终身坚守。”今天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监誓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更好发挥检察作用,以实干实绩不断开创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宣誓仪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滕继国领誓。


宣誓仪式在最高检机关举行,现场气氛庄严,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午9时,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宣誓后,应勇作了讲话。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要带头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坚决捍卫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地位,持续健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司法工作原则由党确定、司法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紧紧围绕“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履职尽责,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聚焦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努力做到“三个善于”,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自身严格依法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自觉落实宪法明确的接受人民监督法定责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职制约和社会监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史卫忠等47名2023年12月宪法宣誓活动以来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及进入最高检工作的新任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进行了宣誓。



源 | 检察日报
文字 | 巩宸宇、杨璐嘉
图片 | 程   丁
编辑 | 张   博
排版 | 喻楠洁        审核 | 满   宁、张   博
主编 | 陈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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