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提灯定损”后,“撬锁开灯”来了!

文摘   2025-02-05 11:25   天津  
没想到吧,继“提灯定损”后,新成语来了,它就是“撬(荒)锁(唐)开(至)灯(极)”!
山西某市一街道(之所以不说具体的市名,是因为这个市水深),要求商户春节24小时开灯。某商户没鸟这个要求,关灯锁门。
但没想到的是:在他拒绝开灯后,物业联合某单位,撬锁开灯,然后又贴心地给商户装了新锁,导致其无法营业。
某市24小时开灯的理由是:全市统一,为给游客带来更好体验!
我想说:此处省略2万字。

荒唐的“亮灯令” 


春节,本是阖家团圆、万象更新的温馨时刻,可今年山西某市的春节却因一道 “亮灯令” 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某市的古城街道要求:沿街商户在春节期间,从腊月二十六到正月十五,24 小时开启店铺所有灯光。美其名曰是为了给外地游客带来更好的体验感,让古城的夜晚更加璀璨夺目 。

然而,这一初衷看似美好的倡议,在执行过程中却严重变味。

一位在鼓楼东街经营商铺的岳先生,就因拒绝这一要求,遭遇了一场令人哭笑不得的 “执法” 行动。

2 月 3 日晚上 11 点,岳先生正陪着刚出生不久的孩子酣睡,突然被一通电话吵醒。电话那头,工作人员语气强硬,要求他立刻前往店铺开灯,否则就通知执法人员强制撬门开灯。岳先生又惊又气,解释自己实在无法前往,可这丝毫没有改变工作人员的强硬态度。

果不其然,短短 10 分钟后,岳先生通过店内监控看到,一群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手持工具,强行撬开了他店铺的两道门锁,进入店内打开了所有灯光。

更离谱的是,他们离开时还换上了一把新锁,却没留下钥匙,导致岳先生第二天无法正常开门营业。好好的店铺,门锁被暴力剪断,门也被撬得变形,地锁断裂,店内明线电路裸露在外,一片狼藉。

事件细节还原


岳先生当晚的遭遇,每一个细节都透着荒诞与无奈。那通打破深夜宁静的电话,开启了这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电话里,工作人员不容置疑的口吻,仿佛岳先生拒绝开灯是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大罪。“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必须开灯,否则后果自负!” 这样的话语,像一记重锤,敲在岳先生的心坎上。

拒绝之后,岳先生本以为只是一场小小的口角,却没想到对方竟如此 “言出必行”。短短 10 分钟,执法人员就抵达现场,他们手持液压钳等工具,在夜色中显得格外刺眼。随着 “咔嚓” 几声脆响,门锁被轻松剪断,金属断裂的声音在寂静的街道上回荡,也刺痛了岳先生的心。

执法人员进入店铺后,如入无人之境,径直走向开关,瞬间灯光大亮。这灯光,本应是照亮店铺的希望之光,此刻却成了权力肆意妄为的见证。而换锁的举动,更是让人匪夷所思。一把新锁,锁住的不仅是店铺的门,更是岳先生对法治和公权力的信任。

岳先生通过监控,目睹了这一切,心中的愤怒与无助难以言表。他看着自己的店铺被粗暴对待,却又无能为力。这一夜,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心中满是对未来的担忧和对自身权益的迷茫。

非法执法,触犯法律红线


(一)财产权侵犯

在这起事件中,没有执法权的执法人员撬锁、换锁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商户的财产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 第二百四十条也明确指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岳先生作为店铺的经营者,对店铺及其内部设施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而街道和相关单位在未经岳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剪断门锁、更换新锁,这一行为直接剥夺了岳先生对店铺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由此给岳先生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门锁损坏的费用、因无法正常营业导致的经营损失等,相关责任方都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二)非法侵入嫌疑

从法律层面来看,执法人员强行闯入店铺的行为,与非法侵入住宅有着相似的性质,存在违法嫌疑。

虽然店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住宅,但在非营业时间,店铺同样具有一定的私密性,经营者对其拥有合法的占有和控制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执法人员”未经许可强行闯入店铺开灯,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他人合法的空间权益,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相关规定。

(三)行政权力滥用

管理部门要求商户 24 小时开灯的行为,既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未遵循合法的程序,涉嫌行政权力的滥用。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在此次事件中,管理部门仅仅以 “提升游客体验” 为由,便强制商户开灯,这显然不能成为干预商户正常经营权的合法理由。

而且,在执行过程中,未给予商户陈述、申辩的权利,直接采取撬锁、换锁等暴力手段,严重违反了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原则。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户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政府部门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

观点碰撞


(一)商户的委屈与愤怒

岳先生的遭遇,让他成为了这场冲突的直接受害者,心中满是委屈与愤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的话语中难掩无奈:“这是我的店铺,我有权利决定什么时候开灯,怎么能因为我拒绝这个不合理的要求,就强行撬锁呢?我这几天生意都做不了,损失谁来赔?而且这大过年的,搞得我心情糟透了,一家人都跟着操心。” 

岳先生还表示,自己并非不愿意配合城市建设,平时也一直积极响应各种合理的号召,可这次的 “亮灯令” 实在是太过分了,完全不顾及商户的感受和利益。

(二)网友的热议与批判

“这简直就是无法无天,执法人员怎么能随意破坏他人财产,侵犯商户的经营自主权呢?这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这是严重的形式主义,为了所谓的‘游客体验’,就不惜牺牲商户的权益,难道游客的体验比商户的合法权益还重要吗?” 

“这是现实版的‘你不开灯,我帮你开’,以后是不是还得‘你不吃饭,我喂你吃’?” 

(三)官方的回应与态度

面对舆论的压力,相关部门也陆续做出了回应。

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此事反馈给领导,会尽快调查处理。区委办公室则承认,这种做法 “确实不合适”,正在积极处理中 。

然而,这些回应并没有让公众完全满意。大家期待的不仅仅是一句道歉,更是对事件责任人的严肃处理,以及对类似事件的有效防范措施。

公众更希望看到政府部门能够从中吸取教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尊重和保护每一个公民和商户的合法权益。

这篇就这样吧,下一个成语是什么呢?

甄优东西
生活本该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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