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案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充分发挥二审独任审理的优势,有效缓解人案矛盾,不断调整优化配置审判力量,做到司法资源的投入与案件的难易程度相适应,确保简案快审快结,繁案精审细审。今年年初因抽调、下挂等原因,导致未审庭仅有2名员额法官,通过加大适用二审独任制,有缓解了未审庭办案力量不足的窘境,保障了部门审判工作正常运行。今年1-8月,市二中法院未审庭民事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25%,全院民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7.04%,在全市中院最高。 (二)审判效率得到显著提升。通过“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审判效率显著提高,最大限度缩短了办案周期。今年1-8月未审庭平均结案时间为33.1天,较条线均值少12.39天。市二中法院民事二审独任制审理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31.40天,较民事案件审理时间满意值少15.36天,在适用独任制审结的案件中,30天内审结的案件占58.39%,在全面推进二审独任制适用后,审限内结案率较1-2月提升2.45个百分点,排名从中院末位上升至第3。 (三)司法责任得到深入落实。以民事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切口,法官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得到深入落实,真正做到判审统一,权责清晰,推动审判权力进一步规范运行。今年适用独任制审理148件案件中,有58件调解或撤诉,调撤率为39.56%。无一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仅有1件申诉申请再审。审判资源向疑难复杂案件倾斜之后,案件质效得到持续提升,目前改发率在五个中院最低,在不含优秀成果的情况下,审判工作评估得分在五个中院最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