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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O JIAN NEWS
讲座开始前,深圳市福田区建筑业协会涂春兰主任对协会进行了简单介绍和阐述了此次培训讲座的重要性。
本期讲座中,夏律师重点讲解了建设工程行业当前形势、有效应收工程款项具备的条件、如何预防应收工程款项变为呆账、坏账、工程款项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法律途径催收工程款项的时机把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夏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实施的20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建设工程的特点进行了生动阐释,指出建设工程具有合同标的特殊、合同履行周期长、合同内容复杂多样、监管严格以及纠纷多发等特点。然后,夏律师分析了从2020开始建设工程行业企业状况和当前建设工程企业所面临的业绩下滑、应收账款难收、有生意却不敢做等难题。特别是每到年底,对于工程款难收问题,大家都颇有感触。
接着,夏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实际案例层面,为大家分享了有效应收工程款项具备的条件,对于当前企业单证不规范的问题,夏律师分别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费、结算等企业单证的规范化问题进行了支招,指出证据乃胜诉之王,夏律师指出:“法律不承认当时发生过什么,只承认证据证明当时发生了什么”,要保证工程应收账款的有效性,首先要做的就是保证证据的有效性。
紧接着,就如何预防应收账款变为呆账、坏账的问题,夏律师分别从事前预防、事中跟进、事后补救三个角度讲解了应对策略。夏律师指出,在事前应调查对方的背景、信誉信用以及履约能力,尽可能落实担保,并建立一套有效的企业内部共管机制,为应收账款的有效性提供保证;在事中实时跟进发包方财务及经营状况、检查客户信用水平变化等情况,让客户的履约能力处于掌控之中;在事后对方拖欠账款已成事实时,应及时补强证据,果断主张己方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可采取:暂停服务/停工(主张优先受偿权)、提前追究违约责任收取延期利息/违约金、追究保证人责任、折让抵房、以农民工工资名义催收和法律诉讼等方法。
最后,就工程款项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夏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分享了关于工程进度款违约金或利息主张问题、中途退场工程款如何结算问题、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的解决方法。关于何时应采取法律途径催收的问题,夏律师分别对诉讼、仲裁、财产保全等方式及其利弊进行了介绍,指出企业自身的诉求不同则选择维权的方式也应不同,并结合自身承办的经典案例,针对各企业不同的诉求逐一给出了应对策略。此外,当谈及非法律途径催收债权的利与弊的问题时,夏律师指出此类催收见效虽快,却潜藏触犯法律的风险,很多时候得不偿失,因此,夏律师建议企业应着力于建立好内控制度和外部监测制度,从企业内外两方面把控应收账款的风险,防患于未然。
在整场讲座过程中,参会人员认真聆听记录学习。夏律师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讲解方法获得现场听众的一致好评。参会人员表示在建筑业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传统模式下管理与法律分离的服务模式已难以满足新业态的需要。建筑业需要借助法律视角,实现动态合规管控和动态履约管理。此类高质量的法律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的质量,也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次与深圳市福田区建筑业协会联合举办的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期待下次讲座的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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