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拜耳(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拜耳)的办公区内,陈列着一张20世纪30年代影星阮玲玉手拿阿司匹林药片的广告海报。充满历史感的海报,见证了拜耳扎根中国市场的悠久历史。
“1882年,拜耳公司首次进入中国市场。可以说,拜耳见证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日趋完善。”拜耳知识产权副总裁刘红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我们不仅是见证者,更是受益者。”
与中国知识产权共成长
拜耳与中国的知识产权故事缘起于1985年。当年4月1日,也就是中国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拜耳公司提交了在中国的第一件专利申请,并于1989年4月获得授权。
专利是医药企业的“生命线”,这是业界的共识。一款新药研发需要历经药物发现、药物临床前研究、药物临床研究等阶段,不但对科研水平要求高,且投资周期长、投资量大。
“一款新药的平均研发成本约26亿美元,即‘第一片药’价值26亿美元,但生产第二片药却仅需花费几分钱。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对药企格外重要。”刘红强说,“如果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严格,药企可能倾向于不进入该市场。这既不利于药企收回成本、获得收益,也不利于患者用药。”
“从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到1992年药品在中国被纳入专利保护范畴,再到2021年专利法修改引入了药品专利期补偿、专利链接制度及惩罚性赔偿,拜耳真切感受到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也逐步加大了在华投资力度。目前,中国已成为拜耳全球知识产权布局的第一梯队和全球第二大单一市场。”刘红强告诉记者。如今,拜耳创新成果问世后,会及时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等途径在中国进行专利布局,并将产品尽快引入中国市场。
实践证明,拜耳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布局,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此前,拜耳的一款一次性针筒产品在中国遭遇专利侵权纠纷。得益于完善的知识产权布局,拜耳于2018年获得律师费等在内总计132万元赔偿,引发社会关注。此后,相关方的侵权行为并未停止,拜耳遂于2019年发起第二轮专利侵权诉讼。在清晰的专利权、扎实的证据、精准的市场预估等事实佐证下,法院最终判定侵权公司总计赔付拜耳2562万元,包括2430万元的和解金。“高昂的赔偿金,让世界看到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中国引入惩罚性赔偿后,对相关侵权行为的震慑力度进一步提升。相信未来,中国创新环境会更好。”刘红强告诉记者。
“如今,拜耳在中国的专利授权和申请量总计约1600件。截至今年2月,拜耳已有19款创新药物进入中国,共计36个新适应症或新剂型获批。2023财年,拜耳在中国拥有近8000名员工,销售额达35.24亿欧元。”刘红强介绍。
借知识产权保护快发展
中国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为创新主体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在中国的运作已经成熟且高效。”刘红强表示。
他的判断,建立在拜耳公司积极运用行政保护机制的积极实践之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维权途径,最突出的特点是维权速度较快、维权成本低。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部分省份的市场规模堪比国外一个国家,通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进行快速维权,能为公司挽回的经济损失便非常可观。”刘红强表示。
据介绍,此前,拜耳公司曾在网上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许诺销售侵犯拜耳公司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当时,中国还没有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采用司法保护进行维权可能耗时较久,一旦涉嫌侵权产品上市,将给拜耳带来较大的市场效益损失。针对该情况,拜耳公司迅速梳理销售情况,向销售份额较大省份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请专利行政保护,获得高效响应,最终及时阻止了侵权损失的扩大,有力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拜耳公司积极运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的相关经验为我国医药市场作出了很好的示范,相关案件多次入选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我们期待中国继续深化完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进一步提升药企在华扩大投资的信心。”刘红强表示,“拜耳将持续挖掘中国市场潜力,稳步推进创新与合作,充分发挥医疗健康和农业科技领域的优势,以高品质的医疗健康、农业科技领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实现健康中国、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本报记者 赵俊翔)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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