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30周年。从1994年中国申请人通过PCT提交的专利申请仅有98件,至2023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约7万件、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30年来,中国已经成长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成为世界创新版图的重要一极。
PCT是知识产权领域最重要的国际条约之一。30年间,PCT在中国落地生根、不断发展,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大国,促进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与世界携手同行,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各国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不仅为我国创新主体寻求海外专利保护提供了桥梁,同时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开辟了新的广阔空间。
本报推出特别策划,从PCT管理部门、创新主体、专利代理机构等不同视角,探寻30年来中国与PCT体系深度接轨并积极参与PCT体系完善的历程,展现PCT体系助力创新主体开展全球专利布局的重要作用。
PCT成为WIPO管理最成功的国际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PCT运营司司长
赵挺
今年是中国加入PCT体系30周年,也是我到WIPO国际局工作的30周年。我有幸成为在国际局工作的第一批中文审查员。当我在1994年1月底到国际局报到时,那些中国申请人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提交的PCT申请案件已经在我的办公桌上静静地等着我了。那一刻,我的心情感慨万千。
当时,中国坚持中文必须是PCT申请语言和公布语言。但是,当时PCT的7个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都不具备对中文申请进行检索和审查的能力。如何能让中国尽早加入条约,是各方面临的一大难题。
时间回到1991年,时任WIPO总干事鲍格胥博士访华,当汽车就快驶到原中国专利局蓟门桥办公区时,他忽然从沉思中回过神来,一个既令人惊讶又令人兴奋的大胆方案出现在他的大脑中:让中国专利局成为PCT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要知道,当时中国实施专利法还不满7年,而彼时的国际检索单位都是由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担任,彼时的中国专利局具备成为PCT国际检索单位的条件吗?
在经过国际局专家的严格考察评估及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最终,1992年PCT联盟大会一致热烈地通过了中国加入PCT体系的提案,修订了PCT细则,增加中文为PCT的申请语言和公布语言,并任命原中国专利局为PCT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回首往昔,中国加入PCT体系的30年好像一幅长卷展现在我的眼前。
30年来,中国PCT专利申请量增长了近700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WIPO国际局在PCT领域进行了紧密的合作。双方建立了交换审查员项目,每年都有多名中国审查员到WIPO国际局工作。在许多技术领域,中国局都是“勇于吃螃蟹”的第一人,比如,中国首先采用对XML代码化文件进行段落替换,解决了国际局长期存在的重复手工劳动问题,开启了国际申请文件段落替换、修改标识自动处理及公布的新时代。中国和WIPO的合作已成为国家局和国际局之间合作的典范。30年来,PCT已成为专利申请人到国外提交专利申请的最佳途径,成为WIPO管理的最成功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中国加入PCT体系,是中国专利事业发展的里程碑,也是PCT发展的里程碑。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深度参与PCT国际合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张鹏
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内外专利保护需求逐步增长。1994年1月1日,《专利合作条约》(PCT)正式在中国生效。这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向国际规则迈出了重要一步。30年来,中国专利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与PCT相关的法律规则不断完善。
1993年,为更好履行条约规定的义务,原中国专利局颁布了《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与条约同日生效,为申请人开启了向外提交专利申请的新途径。2000年至2001年,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完成第二次修改,专利法新增关于国际专利申请提交和处理的原则性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关于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专章,这些规定对保障国际申请顺利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随着WIPO对PCT制度开展一系列改革,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也配套进行了专门修正。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完成第三次修改,对PCT专章进行了大幅度调整,进一步优化了国家阶段审查流程。2020年至2023年,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完成第四次修改,新增优先权恢复、改正、增加以及援引加入等制度,给予了国内外申请人更宽松的期限条件和更多的救济机会。
至此,随着中国专利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曾提出的6项PCT相关规则保留声明,已经撤回了5项,与国际规则日益融合,推进了高水平对外开放。
专利法律法规的完善,为PCT体系在中国的优质高效运行提供了保障。截至2023年,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已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审查队伍不断壮大,审查质量和效率提升,审查系统更加智能,实现了PCT国际阶段代码化审查,推动了PCT制度的广泛运用,惠及了更多的创新主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顶层设计,为知识产权法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工作也已进入了“快车道”。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正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建设,推进PCT国际规则完善的主动提案工作。未来,我们将继续提供中国实践经验及成熟做法,为PCT体系完善贡献中国力量。
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信息化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部部长
阙东平
在中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体系的三十载岁月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PCT信息化建设上取得了长足进展,历经从纸件至电子、图形至文本、人工至智能的深刻变革,始终致力于为申请人与PCT业务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为全球知识产权数字化转型贡献力量。
首先,推进申请便利化。当前,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率已高达99%。2023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上线了全新的智能化系统(i系统),全面升级PCT电子申请客户端功能,包括规则校验、项目式填写功能以及XML文本编辑器,并提供预览功能,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其次,推进审查智能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国际阶段纸件申请及PDF格式电子申请转化为XML代码化文本作为审查基础。在受理局审查和指定局初审阶段,系统辅助审查员自动完成形式审查并生成通知书;在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阶段,系统提供对比文件自动推送和通知书校验功能,显著提升了审查质量和效率。
再者,推进数字化转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代码化处理PCT国际专利申请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与WIPO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数字化变革。具体而言:
一是推动PCT法律文件修订及国际公布机制改革。与国际局达成共识,明确了转换后申请文件的法律地位,为中国全面实施PCT代码化审查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作为首个国家局参与了PCT国际公布改革试点,这种基于代码化文本的公布方式是PCT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进展。
二是变革数据交互方式,加速转型。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际局间PCT数据交互已实现机器对机器(M2M)方式,涵盖所有国际阶段文件,解决了数据准确率和实效性问题,降低了人工成本。
三是创建中间文件数据规范,完善国际标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中间文件提交提供表格项目式填写方式,并通过数据校验减少错误和遗漏,为此,制定了一套DTD标准,包含30多种PCT中间文件类型。实践表明,其有效提升了文件提交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展望未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期待与WIPO深化合作,与更多国家局分享经验,共同推动PCT体系数字化转型,为全球创新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专利信息化服务。
拥抱技术创新 更好发挥PCT体系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副部长 汪涛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迅猛进步,为经济社会带来了深刻变革,同时相关专利申请数量的快速增长也对专利审查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值此中国加入PCT体系30周年之际,作为缔约国,我们应深入思考如何积极拥抱技术创新,充分发挥PCT体系的作用。
专利审查指南作为明确技术创新保护规则的关键标准,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技术创新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近年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对《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修订与完善。2019版《专利审查指南》针对包含算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客体、创造性、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撰写等方面作出了专门规定。而2023年版则进一步明确人工智能不具备发明人资格,增加“计算机程序产品”作为可专利的主题,并适度放宽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相关申请的客体和创造性审查标准,为基于人工智能的发明和人工智能辅助的发明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护。
为积极响应用户需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我们向用户提供优先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和延迟审查等多种通道,使企业能够根据其商业策略选择最佳时机获得专利权。同时,我们赋能审查员,通过与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合作,提升审查员的技术理解能力。此外,我们还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专利形式审查、检索和实质审查环节的应用,辅助审查员高质量、及时地完成检索和审查工作。为应对交叉技术领域的申请,我们设立了跨领域审查工作机制,由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员针对交叉技术申请开展联合审查。我们还编写了人工智能领域的审查案例集,以指导对专利保护客体、创造性等可专利性要求的审查实践。
展望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PCT体系将在引领规范的法律框架、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以及加强缔约国能力建设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们将充分利用PCT体系作为中立召集者的角色,通过成员国大会、PCT工作组会议等平台,引领规范的法律框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跨境专利保护。同时,我们将持续完善PCT体系中各阶段的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增强PCT体系的吸引力。此外,PCT体系还将在加强缔约国能力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创新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
PCT成为企业全球专利布局的重要渠道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北京分部部长 闫新
华为是PCT国际专利申请大户,也是PCT体系最大的受益者之一。
PCT体系对华为这样的创新企业价值巨大。该体系给创新主体提供了至少30个月的观察期或者等待期,个别国家观察期更长。企业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结合未来标准和技术的发展,决定哪些专利进入到国家阶段。因为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难以预测,所以PCT体系观察期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PCT体系可以让创业主体推迟缴纳大量国际申请的费用。如果不通过PCT体系,企业在海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时需要立即缴付申请费、代理费等。PCT体系使得部分费用的支付推迟了至少30个月,实际上减轻了企业申请费用的负担。
此外,企业可以基于PCT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评价相关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以及基于检索报告修改申请文件和权利要求,以在之后获得更加稳定有效的权利。企业对于认为没有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可能会终止PCT申请,不再进入国家阶段,这样也能避免因之前决策不当进入大量海外国家而造成高昂的申请费、翻译费、代理费的损失。这对于创新主体而言,既省钱,又省事、省力。
如今,华为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已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这个数据本身并不是华为刻意去追求的,而是华为大量研发产生的创新成果在全球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的必然结果。PCT体系已成为创新主体在全球进行专利布局的重要渠道。
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促进全球创新合作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顾问
谢喜堂
1994年1月1日,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将我所的首件国内PCT国际专利申请送达原中国专利局,成为了首批受益者。目前,上专所累计代理国内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约6400件,我们见证了这一体系如何促进全球创新合作,也深刻感受到了其带来的便利与高效。
首先,流程简便,高效快捷。PCT体系成员国家达158个,为我们处理跨国专利申请提供了标准化的流程和工具,为申请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其次,降低成本,提升质量。通过一种规定的语言提交国际申请,节省了时间和费用。PCT国际检索报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提供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专利评估,指出与本申请相关的现有技术,帮助申请人评估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从而优化申请文件。
另外,时间充裕,合理决策。PCT申请的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分开,给申请人提供了较长的决策时间窗口,使其有充分的时间评估其发明的商业潜力、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专利布局决策。这也在客观上推迟了各目的地专利局审查和代理服务费用的产生。
此外,与时俱进,电子提交。今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启用了“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申请人和代理机构能够更加便捷、快速地进行在线申请、实时状态查询等,减少纸质文件的传输和存储成本,也极大减少了纸件传输导致的错误和延误。新上线的E-PAY系统等收费方式也极大方便了代理机构,预付官费一目了然,非常清晰。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中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三十周年——PCT服务创新 惠及全球)
(编辑:晏如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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