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之前黑岩资本因被投资者举报导致被相关监管机构注销了,黑岩资本怒极发文炮轰投资者强调“自古以来,华夏文明中有江湖三大仇——杀父母、夺妻儿、砸饭碗。”
然这事并没过去,前不久黑岩资本又在其公众号上公开diss六位投资者的“不作为”再次将事件推入一个讨论的热潮。
结果这事的“余温”还未散去,又有一家私募收到了相关举报。2017年10月,厦门京道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京道)在管的厦门京道中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协会完成备案,当时的投资者为厦门京道、何某某、郭某某和张某某。
根据举报材料、检查情况和机构自认,郭某某的投资款中290万元系为其他投资者代持,构成向协会虚假报送投资者信息的违规行为。此外,前述被代持人员中有6名投资者投资金额低于100万元,是厦门京道子公司员工,非厦门京道的正式员工。
对此结果厦门京道并不认同申辩道,厦门京道中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投资者于2016年7月11日完成出资,而《管理办法》是2016年7月15日生效,代持行为发生于《管理办法》生效前。在备案过程中,为与工商登记保持一致,故未登记被代持人信息。并且根据相关规定,被代持人中的6名厦门京道子公司员工属于合格投资者。这样的申辩看似有理但实际却。。。。
协会认为厦门京道相关产品的投资者代持行为导致填报的备案信息不准确,客观上造成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向协会虚假报送投资者信息的行为。并且相关规定是未豁免私募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员工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故对于其申辩不予采纳,最后仍保持对其公开谴责的处分。
至于厦门京道是否真的意识到了自己行为错误暂且不知,但是督都非常好奇举报材料是谁上交的呢?要是投资者都是自己人,这举报材料主人的身份就很有意思了。
中基协披露厦门京道2014年4月成功备案,31只在管基金,管理规模5—10亿区间,但最后的更新时间却停留在2022年3月。不过那时厦门京道的持证人员仅有4位,看来厦门京道的“外部”力量也是蛮强大的。
不过据企查查显示厦门京道近两年的麻烦似乎也不少,2020年7月6日,朱官平(甲方)与厦门京道(乙方)签订一份《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朱官平于2015年通过京道凯鸿企业投资“天宏阳光”项目,占比3.1646%的份额转让给厦门京道,后续双方签订了一系列的转让条款。2020年8月10日,厦门京道向朱官平转账支付49.5万。
2021年1月朱官平将厦门京道告上法院,要求厦门京道支付剩余款项及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厦门京道向朱官平支付财产份额转让款610万及违约金同时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从法院的判决来看厦门京道在此次合作上确实是违约方,这信誉是不是也太。。。。
也不知具体是何原因,2023年厦门京道旗下产品的股权被陆陆续续冻结,甚至在2023年9月的时候公司旗下的交通工具都被拍卖了。。。。到底是出现了什么情况让厦门京道连公司座驾也要拍卖?
话又说回来此次监管的公开谴责似乎也是一次警醒,要是厦门京道什么都没做过或许也就没有这一份举报材料。。。。
图片来源:中基协、官方公众号、网络媒体等
行家基募提醒:本文内容仅对合格投资人开放!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且符合这些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本文所涉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的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