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企业老板,平时不仅要为企业经营操碎了心,还要为员工人身安全担忧。安全责任事故的频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让很多企业都闻之色变。
面对员工致残或身故所要担负的巨额赔偿,这时候不少企业会给员工投保保险,既给员工保障,也能转嫁经营风险。而投保的热门险种当属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
但很多老板搞不明白:这两种保险有什么区别?能不能互相替代?投保是二选一还是全都要?
团体意外险是以投保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它的保障责任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费用以及意外住院津贴。
除此之外,团体意外险可以拓展其他的附加保险,如门急诊、疾病住院、重疾定期寿险、员工家属自购计划等。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对其雇员应承担的法律规定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它的保障责任主要为:工伤管理条例、劳动法等法规可认定为工伤的身故、伤残、职业病,还有相关的医疗费用、法律费用、误工费等。
除此之外,雇主责任险还能扩展24小时意外伤害、境内外出差旅行、社会活动或文娱活动等附加条款,提供非工作期间、非工作地点的意外伤害保障。
总的来看,两个险种都能解决员工的意外伤害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
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属于意外险,赔偿金会有保险公司直接打到员工或其法定受益人账户上,如果认定是工伤,员工依旧有权利向企业索要经济赔偿损失。
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企业,属于责任险,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打给企业,企业通过公帐赔付到员工账户。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投保“团+雇”方案,这个方案将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员工保障。
第一,市场上雇主责任险一般最高保额为120万,高保额的雇主责任险保费也比较贵,想买到性价比高的高保额雇主责任险是十分困难的。
第二,雇主责任险以工伤赔付为标准,202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103万,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最终赔付金额在130-150万。
雇主责任险一般是在保单限额内按工伤赔偿标准核算身故赔偿金,也就意味着单位就算购买了高保额的雇主险,也只能获得工伤赔偿标准的赔偿金。
企业仍然有着要自行承担40万到60万的风险,这对企业单位来说是很大的隐患。
第三,有些行业用工关系极为复杂,工人为多个企业雇主干活是行业常态,灵活用工、交叉用工、异地资源等情况非常普遍,用工派单结算的形式也灵活多样。
这样导致了劳动关系的确认十分困难,而雇主险保障的是雇主的利益,单一的雇主险保障的是投保单位的派工,而不是保障非投保单位派工。
员工出险若想获得赔偿,首先要确认劳动关系,在用工关系复杂的情况下,理赔时会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派工记录、结算记录等资料来核实劳动关系。
但这些资料都是难以提供,需要来回沟通,核实保险责任,这造成了理赔时间长,给企业和员工家属造成了不好的理赔体验。
所以建议企业单位在购买适合保额的雇主责任险之余,再备一份团体意外险,这样不仅可以很好的解决雇主险的赔付差额问题,也能在员工出现意外后,通过团意险快速赔付给员工。
雇主险主要是针对死亡伤残保障大额赔偿,解决用工责任风险;
团意险则是可以从投保利益出发,跳过核实劳动关系环节,先行赔付部分保险金额,安抚员工家属,避免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