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
“七条红线”
一
12小时内未有效控制井口险情的井喷;
二
井口断脱失控的井口泄漏;
三
30分钟内未熄灭明火的火灾爆炸;
四
城镇燃气管道本体缺陷导致的火灾爆炸;
五
在敏感时间或敏感地区发生的火灾爆炸;
六
被国家部委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国家部委通报(督办),或引起国内主流媒体或境外重要媒体负面影响报道(评论)的事故事件;
七
列入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治理投资计划未按时完成治理销项的重大事故隐患。
井喷控制半天限,止脱防漏去风险。
明火熄灭半时止,燃气管道禁爆燃。
敏感时区零火灾,部委舆媒无负面。
隐患项目按时销,全员筑牢七条线。
编辑丨谢牧天
素材丨质量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