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新《反洗钱法》),新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反洗钱法》的修订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健全国家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新反洗钱法吧!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来源:《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九十一条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和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来源:新《反洗钱法》第二条
洗钱不仅是一种犯罪活动,而且因其规模大、覆盖面广、涉及社会经济活动深,对宏观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平具有重大威胁隐患。
1.洗钱罪显而易见的危害在于,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犯罪所得提供便利,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
2.洗钱会滋生地下经济金融活动,使得大量非法收益在正规经济体系之外循环,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削弱国家宏观调控效果,危害经济健康发展。
3.洗钱会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一旦沦为“洗钱高风险国家”,一国的对外经济金融交往在国际上将面临他国严格审查,极大阻碍国家经济金融发展。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并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举报。
3.与金融机构存在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准确、完整填报身份信息,如实提供与交易和资金相关的资料。
来源:新《反洗钱法》第十条、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
洗钱手法复杂多变,金融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守住底线,坚决不成为“洗钱”环节的一份子!
1.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对金融消费者负责,广大金融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与地下钱庄、非法网络支付平台、非法跑分平台等非法机构交易,切实保障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
2.不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等。
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不仅是金融消费者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路径。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
●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犯罪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3.不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提现是犯罪分子常用的洗钱手段之一。金融消费者往往因受朋友之托或利益诱惑,使用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这种行为为他人的洗钱行为提供了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