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奇安信及齐向东总的致歉信,请您原谅我!一位知错单亲妈妈猎头
我也想过写这话题,必然要被说蹭热点,给事件添关注,但想到其实也就我们自己人才会给些关注,以及给关注的人一个加点延展的思考视角和一点提醒,本就是我,作为业内培训师应做的事。所以,还是周末加更,写了写。当然,并不仅仅针对这个事件本身,而是延伸到几个相关维度。
我是经由最近的安全领域公司告猎头顾问的事件惊觉这些年我们都忘记强调这个点了。这几年,大家都围绕着高度,广度,深度和温度在叙事,却遗忘了基本素质里有一个很重要的素质是嘴严,密度=保密性能要好。
猎头做的是什么活呢?类似于侦探,侦察员,情报员的活。所以,
1 无论你掌握了多少人的信息,多少家企业的组织结构情况、人员情况,不要高调,不要高调,不要高调,不要炫耀,不要炫耀,不要炫耀。不要因人吹捧或自吹自擂就信了自己是一个圈子的谁谁了,别人不认识你是别人的问题或级别不够。要知道世界离了谁都照转,没你这个猎头,还有下一个猎头。作为中间人,服务方,低调地获取信息,谨慎地传递信息,替客户和人选保密招聘和跳槽的流程,让offer丝滑地落地才是正事。真正顶端的职位,做成了还得保密3年,哪能到处宣扬是我做的。做的是什么客户,也要低调,不能到处说我们家有哪些客户,最多可以点1-2家可公开的。这些是传统。只是,国内越来越无所谓。未来,出海业务会多起来,和国际接轨会多起来,高端职位会多起来,放下“show time”心理,一定请闷声发大财。不要因为说人人都要做自媒体,就觉得什么素材都可以拿来说。说得多了,为了流量而说,就容易出事。认识个把老板不是事,毕竟你又不能挖老板,你也不可能向老板行贿。其他的,就不好说了。八卦知道得越多,秘密知道得越多,越要能沉默是金。
2 至于获取联系方式等资讯,绝对不要参与买卖信息*10086遍。一时之间获取了不少信息,或许自己不觉得数量惊人,但请参考法律规定。即便说拥有人力资源许可证,也的确进行的是合法营业的,也要教育顾问,不要炮火盯着一家轰,羊毛盯着一家剔。不要做小儿抱金于闹市的事。
3 至于有客户说聘请猎头公司做Mapping,做OC的,那更是要低调行事了,联系方式和人名本就不能给。你啥都给了,你这些人的佣金是永久放弃收了,对吧?能获取多少资讯是本事的大小,但知道可以给予多少资讯才是合理合法的,就更是智慧的高低了。所以,大家不要白给、白做,破了行规,但更不要瞎给、瞎做。
4 国家扶持的高精尖难领域,无论是国企还是民营,一定要做到为国招才,不要挖国墙角,不要挖不能挖的人。定性这个事,权力不在我们。
很多事可大可小,很多规则的空隙里,如何裁决,也不好说。
(非法获取,出售,我的理解是不能买卖。
提供特定数量的公民个人信息,按以上说法,应该是不能超过5000条。一般mapping项目不会到达这个数量。即教育背景,经历,职位这些应算是其他类型的个人信息)
5 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事特定职业的人可以做哪些,可以属于例外情况前,大家一定按目前已知的法律规定行事。
6 爆出来的事,究竟是基于何原因而被告,事实真相究竟是什么,其实并不清楚。因为一个说的自己的千人名单,公司给的公告是虚假招聘广告。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我们每个人能做的就是,平时留口德。不爱怼人不是什么毛病,更不是什么缺点。
最后,还是希望这位同行获得谅解书吧。我们不因人平日言论而主观定罪,也不因同样职业身份而主观觉得公司小题大做。
若这篇有人才看到,也还是希望人才能相信,绝大多数情况下,猎头不可能在一个特定时间内把同一个公司一大群人都给挖走。给猎头推荐人才,本质上还是会走的人总会走,区别的只是谁经手,这样一个理。招聘和跳槽,愿打愿挨都是两边说了算,猎头只是牵个线,左右人的决定的能力也绝对不是人人有之且能对人人用之。真像有人说的,自己可以让人才按自己的意志流动,把几家公司“玩弄”于股掌之间,轮流换位置坐坐的,我不敢说一定没这样的人,但绝对是极其少数的人。不然,猎头岂不是个个神通广大,幕后大佬了...网络上说故事的,大家听听就可以了。别当真,绝大多数猎头没那么大本事。当然啦,网络就是越显得神通广大的,大家越信;越说真实情况的,越没人看。
当人才问你说:“你是不是我们公司的人都认识啊?”
别管他出于怎样的目的,请你回:“哪能啊,您可高看我了。我都是网上巴拉的人,公司系统巴拉的人,托您的福,才认识了几个人。不足挂齿,不足挂齿的。”
大智若愚,大音希声。外柔内刚,而不要外强中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