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本院根据赤水市大石盘苗寨风情演艺中心的申请裁定受理赤水影领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查明,赤水影领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无货币资金、无车辆、无不动产、无应收账款。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赤水影领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初步确认债务总额54,733元。本院认为,赤水影领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符合企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14日裁定宣告赤水影领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赤水影领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特此公告,二O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来源:赤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