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 号)
2.《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742 号)
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924 号
4.《贵州省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二、规划范围及层次
1.规划范围
《赤水市月亮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按照赤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月亮田片区详细规划单元范围为此次项目范围,东至长沙镇,南至丙安镇、西至复兴镇,北可达老城区。总面积为101.54公顷,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49.64公顷。
2.规划层次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分为单元规划、地块规划两个层次。单元规划为月亮田单元,规划范围101.54公顷。单元规划落实上位规划《赤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确定的底线约束、功能定位、规模控制等管控要求及重要公共及市政设施、蓝绿系统等空间布局。地块规划:以单地块或多地块为基本单元编制,本次规划范围拟划定4个地块规划,重点明确各地块的建筑退让红线、主要出入口方向等各项控制内容;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地块规划是土地供应、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法定依据。
三、单元规划
(一)规模控制
1.发展定位
月亮田单元属于赤水市经开区组团当中;经开区组团发展指引为结合居住商贸、休闲娱乐有效融合,打造产、城、景为一体的经济示范区;落实中心城区多体系立体的对外交通网络中“两高四点”和“客货双核”的要求,起到中心城区主要公路货运枢纽的作用。
2.发展指引
规划围绕“增强交通、优化配套”的发展策略,重点增强区域内货运枢纽作用的能力,解决赤水市中心城区周边农产品初加工空间需求,补齐规划区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短板。单元发展结合优化道路连接,完善设施配套,规划建设成中心城区主要的公路货运枢纽,整体提升单元城市品质。
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 54.31公顷。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确定的用地分类标准,其中,居住用地5.5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91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1.58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16.02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5.0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34 公顷、特殊用地 8.44 公顷、工矿用地7.21公顷、仓储用地5.19公顷。鼓励用地功能混合,对于功能用途关联度高、环境要求相似、相互之间没有不利影响的用地可混合设置,混合用地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用地代码,功能用途相互干扰、环境要求相斥的用地不得混合。
(二)底线约束
城镇开发边界线:本次规划范围内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面积为 49.64公顷。城市红线:深化总体规划路网结构,完善支路网,确定各级道路的位置、宽度、控制点坐标等控制要求,本次规划范围内城市红线 16.02 公顷;城市绿线,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系统,明确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的位置、控制指标等控制要求,本次规划范围内城市绿线面积为0.34公顷。城市黄线:完善总体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位置和界限,本次规划范围内城市黄线包含经开区供水厂、220KV赤水变电站和城市公共停车场等,面积5.26 公顷。本次规划范围内无历史文化保护线(含城市紫线)。
(三)设施配置
1.综合交通系统
单元对外交通:赤水大道连接复月路至蓉遵高速。
单元结构性干路:规划范围内依托赤水大道联系赤水城区,并串联单元内各个地块.加强内部支路网建设,强化地块间交通联系网络,满足交通与消防需求。赤水大道和复月路为综合型道路,承担生活型和交通型道路的双重职能。
单元内生活型结构路网:规划范围内部打通“一横三纵”的生活型结构路网,一横为赤水大道;三纵即依托赤水大道连接中心城区和其他乡镇的道路。
规划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3 个等级。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 24 米,为赤水大道:红线宽度 18 米,为复月路;支路:红线宽度 8 米,为连接赤水大道和各个地块间的道路。
2.公共服务体系
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赤水市安定精神病院、经开区供水厂、220KV赤水变电站等。
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范围位于赤水中心城区月亮田片区,规划区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较为缺乏,故规划建设“5分钟生活圈”,构建组团中心,包括教育设施、医疗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等。
3.绿地开敞
本次规划绿地系统主要为防护绿地和地块内的附属绿地,防护绿地:规划范围内主要包括道路防护绿地、污水处理厂防护绿地等,面积 0.34 公顷。附属绿地的设置需满足《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
四、地块层次
编制形式:规划范围拟划定 4个地块规划,待本次单元层次编制完成后,结合地方人民政府年度建设计划,开展土地开发策划等研究,按需分批次或一次性完成编制范围内地块规划编制,可采取单地块或多地块为基本单元编制形式。
编制内容:①细化传导内容单元规划,核实土地权属,划定地块边界,确定地块编号;
②明确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确定地块的人口容量,确定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③明确交通出入口方位、机动车停车位(含充电桩停车位配置要求)、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混合用地地块内不同功能比例等要求。
刚性控制内容:地块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赤水市月亮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21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赤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chishui.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462077422@qq.com
2.邮寄地址:赤水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64700(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上标注“赤水市月亮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851-22828625
注:本公示征求意见稿为成果草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特此公告。(来源:赤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