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4年7月,赤水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称习水河长嵌沟支流有人在非法捕捞。赤水市农业农村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现场发现陈某某、曾某某正在河中捕鱼,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陈某某、曾某某涉嫌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陈某某、曾某某2人相约捕鱼后,到习水河长嵌沟支流赤水市官渡镇金宝村立树天河段开展捕捞,截至被查获时,当事人共捕获渔获物32尾,其中已有9尾死亡。根据《农业部关于赤水河流域全面禁渔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6〕1号〕之规定,习水河长嵌沟支流属于赤水河流域,该河流域全部为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二、处理结果
陈某某、曾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和《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序号119”的规定,赤水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渔获物;
2.处陈某某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处曾某某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三、典型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更好地修复水域生态环境。2017年1月以来赤水河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全面禁渔,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严禁收购、销售禁渔区渔获物。2021年启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好禁捕退捕工作成果,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快促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修复,更好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母亲河生机活力,为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来源:遵义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