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收售水电费如何开票的问题,申税小微给大家整理了一本“水电秘籍”,快翻开一起修炼吧!
第一式:判断业务情形
房屋租赁收取水电费VS
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水电费
第二式:分类开具
根据业务情形,按处理方式,分别开具水费、电费发票。
情形一:房屋租赁收取水电费
情形二: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水电费
特殊情形,无法取得发票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其他凭证是指,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