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知:积极运用地方专项债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

楼市   2024-11-13 14:32   北京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做好地块筛选和项目储备,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加快落地,切实做到规范操作、有章可循、从严管理、精准高效。
二、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在系统“土地储备机构”模块中填报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部将按程序及时审核并动态更新名录。
三、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四、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摸清底数,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是安排专项债券的基础,应当根据收回收购土地的情况动态更新。
五、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市、县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协调推进机制或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确认。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收回收购的,应当按照上述程序重新确定价格。
六、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应当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在落实“五类调控”的同时,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收回收购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50%。收回收购土地用于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的,不受上述限制。
运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涉及部门多、利益协调难度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司法、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严守土地政策红线底线,妥善处理好土地债权债务关系,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和道德风险。专项债券额度、使用、管理等有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自然资源部       
2024年11月7日
团队专注于政府专项债、专项资金、特别国债以及财政绩效的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已为全国各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全流程辅导咨询服务、绩效体系建设与管理咨询服务。

参与发行区域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湖南省、河南省、 广西省等地区,辅导项目百余项,总投资额达千亿元 。

统筹各地方财政、发改等部门,以培训为依托,对项目进行遴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期限、收益情况、债务年度分布等因素,通过提供政府债综合辅导咨询 ,以保障项目申报质量,并协助地方财政部门制 定政府专项债券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以规范专项债资金的使用。

政府专项债可用于资本金领域

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由两部分组成,发行政府专项债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或实施单位自筹)。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占总投资额的20%-30%作为项目资本金,且需要财政部门出具资本金承诺函。

铁路、收费公路、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煤炭储备设施、城乡电网、新能源项目、水利、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供排水、供热、供气、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集成电路产线及配套基础设施17个领域专项债可用于资本金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全国通用禁止类


服务范围:
  • 项目策划、谋划与遴选
  • 辅导完善申报资料
  • 审核项目资金平衡方案 
  • 审核财务评估报告 
  • 审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 审核法律意见书
  • 协助评审
  • 政府专项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咨询

还可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1、规划和产业咨询服务:十五五规划、项目规划设计、产业规划等;
2、政府投融资:政府专项债项目谋划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谋划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申报、特许经营项目全流程、EOD项目全流程、片区开发全流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咨询+培训服务;
3、申报咨询服务:农业、文化旅游、住建、生态环保等领域中/省资金、示范项目、试点项目申报;
4、绩效评价及评估服务: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及事后评价,政府专项债券事前评估及事后评价、PPP绩效评价及中期评估等;
5、工程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等及全过程工程咨询;
6、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企改革、平台公司转型等;

7、顾问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顾问、政府和企业投融资综合顾问等;

8、金融咨询:项目融资可研报告编制及金融机构资源对接,辅助融资到位;

9、其他专项服务:化债咨询、双碳咨询、REITs咨询等。

资金寻业务广告:

1、资金寻AAA的PPP或基建存量债务或金融债置换,江浙沪可AA+。

2、资金寻省属或地市级属国企低效无效资产盘活或出表的。

3、资金寻产业背景企业破产重组财投,需提供产投方。


精彩原创干货请点击阅读:

泛地产投融圈
聚焦泛地产/新基建投融资,为房企/建企/国央企/城投及金融机构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