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

文摘   2024-12-24 20:27   北京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办法全文。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落实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执法协查要求,建立健全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的协同联动,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效能,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办法》共十八条,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四方面内容:

  •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协查适用范围。明确适用范围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时,要求平台经营者提供有关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及相关交易信息,对协查事项进行核实确认并回复结果,协助开展执法工作的行为或活动。

  •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协查主体。明确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要求平台经营者协助调查。涉及特定时段、特定品类、特定区域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由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平台经营者协助提供。

  •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协查内容。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依规,要求平台经营者提供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为规范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行为,加强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因案件办理需要,确需平台依法提供标准化字段以外特殊信息的,应当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 四是进一步厘清了执法协查对象。《办法》规定了三类执法协查的经营主体:一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二是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是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宣传推广、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经营者。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一个专注于数据、网络安全、科技、媒体和通信(TMT)领域,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法律发展的频道,致力于与您分享我们对法律法规、行业动态方面的独家观点和深入解读。

愚公法律评论
一个专注于数据、网络安全、科技、媒体和通信(TMT)领域,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法律发展的频道,致力于与您分享我们对法律法规、行业动态方面的独家观点和深入解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