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返利”“抢购转售”……警惕网络传销花样翻新
文摘
2024-11-04 20:49
山西
近年来,随着依法惩治传销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为躲避监管打击,将传销由线下转移到了线上。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1月到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627人。
检察官办案发现,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编造花样众多、真假难辨的“致富骗局”,引诱群众参与其中。有的直接将传统传销活动“搬到”网上,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就是此类传销犯罪的典型。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俞启泳介绍,刘某某等人注册成立生物科技公司,开设专门网站,组织团队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发展会员,5个月内吸收会员59级、42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份和港澳台地区等。与传统传销犯罪相比,网络传销不受时空限制,传播更灵活、活动更隐蔽、资金转移更方便,更易给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俞启泳称,有的蹭虚拟货币、区块链、金融创新、慈善互助等新的概念和社会热点开展网络传销。比如盛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盛某某等人虚构谷歌公司“谷歌币”区块链项目,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宣传炒作,对外发布认筹购买“谷歌币”,以ETH(以太币)作为结算币种,共发展会员6万余人,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一些地方还出现了诸如“抢购转售”“网络拍卖”“传播国学”等网络传销新名目,需高度警惕。为打消群众疑虑,更好推销所谓“项目”,吸引更多人参加,有的不法分子甚至直接打着“国家项目”“政府支持”等旗号,谎称项目有“国家”“政府”“央企”等背景,并以此开展网络传销活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陈宝红介绍,汪某假冒国家乡村振兴局副主任身份,伙同他人以其实际控制的“掌心集团”的名义,宣称与地方政府合作,通过在多地召开项目发布会、邀请影视明星站台等方式,推广“销销乐”网络平台。截至2023年7月,这个平台共吸引会员9万多人,形成多达245层的传销网络。为尽可能多地骗取群众钱款并规避法律责任,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便利扩充传销层级,试图以此让自己隐身幕后,并让资金来源和流向难以追踪。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魏妍岚介绍,章某某等人开发“拼拼有礼”App,以“拼团购物”为噱头,宣称拼团失败的会员可获得返现,吸引群众加入会员并在这款App平台充值下单拼团,并制定不同等级的晋升条件和奖励制度,4个月内即吸引379万多人注册会员,形成多达178个层级的传销网络。面对花样翻新的“致富秘籍”“投资捷径”等网络宣传,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拉人头”是互联网传销和传统传销最重要的特点,参加者需要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作为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作为必备条件,在注册会员时又需要填推荐人,那么这家网站涉嫌传销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