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琳当场就情绪崩溃,委屈难过到离席。
婚姻的美满与痛苦,来自各人前世与今生的行为和造作,非是上天安排,也非他人强加。故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过去、现在、将来的行为负责。同时,佛教也教导人们要遵从所在国家的法律、道德,保持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幸福,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
婚姻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是诸因缘合和的产物,爱欲是内因,其它的条件均是外缘。它的本质,是“缘起性空”,虚幻不实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体(自性)上则是“空”的。
一般人听见“空”,便以为一无所有,空空如也的意思,其实不然。空是无自性义,即万物万物皆是发展、变化的,有条件的;非永恒不变、无条件的存在。不仅爱情、婚姻是有条件的,世间万事万物均是因缘合和而成的。虽然没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和婚姻,但是有条件的、因缘聚合的婚姻,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有因有缘则诸法(事相)生,无因无缘则诸法(事相)灭。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希望完美、希望永恒的观念,来自我们内心深处的执着欲望,这就是痛苦的根源。
「一切众生皆以爱欲而正性命」,爱欲是三界众生轮回的根本。如《圆觉经》云:「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也就是说有爱欲之心,就会轮落三界之中而不得解脱。
佛教把有意识的生命称为“有情”,如人、狗、鬼、神等皆是,佛教认为其组成要素:除地、水、火、风、空外,最重要的是要有“识”,即有知觉与认知的功用。
在《增一阿含经▪卷十二▪三宝品》:「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因缘识来受胎,云何为三,于是,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处与共止宿,然若无外识应来报,便不成胎。」这段话说明受胎,除了父母外,还要有外识(神识)前来参与才可。“神识”即现代人所说的灵魂,“神识”之所以来投胎,驱使它的力量就是爱欲心。
对普通人而言,人生最重要的是两件事,就是“饮食男女”。饮食是维持肉体生命的存在所必须,而男女欲爱则是维持人类种族延续的必要活动。古人说「饱暖思淫欲」,在饮食、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男女欲望的满足,往往上升成为第一需要。两性之间的迷恋,经过多生累世的熏染,于是在人们的意识深处,它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性,以至变得痴迷坚固。故佛陀曾指出:“众生对淫欲的执着,甚深甚巨;如果对世上还有一种事物,其迷恋程度若能与它相等的话,那么,便没有任何众生能超越生死,我也无法度众生了!”
如《佛说四十二章经》云:「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由此可见,淫欲的力量何等巨大,这也是众生始终在六道中的轮回之因。
《佛说四十二章经》又云:「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佛言: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佛说八师经》:「淫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驰,伤命而早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
就男女的感情产生来说,最核心的元素是情欲(贪)。男女从相识到产生感情,是因为彼此爱慕的欲贪,因此通过交流、协调,而有可能发展成为夫妻。从贪的角度来分析男女的感情。贪的对象有很多,其中色贪第一、眷属贪第二,其它还有财、名、食、睡等,譬如有人贪对方的美貌,有人贪对方的钱财,有人贪对方烧的好菜,有人贪甜言蜜语等,这都是贪着。但是男女之间最深的贪着是情欲,这是维系男女感情最根本的东西。男女的情欲有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本质是一样的,但是程度有差别。
(1 )色:
也就是贪着外在的美貌。
(2)情:所谓情是两个人心灵有了沟通点,不管任何沟通点,都会产生情。不但男女之间如此,朋友之间也是这样。
(3)爱:爱已经是一种执着,就是不管你爱不爱我,反正我爱你!这跟情是不一样,它是不需要沟通的。
(4)淫欲:淫欲是生理的反应,比较污浊,不管有没有色、情、爱,它是一种经常出现的生理需求,属于动物性(众生性)的层面。
这四个层次,就是男女之间互相贪着的情执,如果没有办法超越这四个层次,就一定会堕入男女情欲的漩涡而苦恼。因为有爱欲,我们心性便无法达到最深刻的纯净。不少男女今天为什么会离婚?一定是彼此的贪着已经没有了,或是外面的贪着比对妻子的贪着更强烈;今天为什么他会爱一个不该爱的人,而舍弃他该爱的人,就是因为他烦恼、愚痴,善性太弱了。如果人的心灵纯净,他站在任何角度,都会把他的烦恼降伏,让他的善性激发,面对再大的困难,他都不会使感情破灭。今天我们看到任何感情的案子,都可反省到人性的缺憾,知道必定是有烦恼障蔽人的心性,让他陷入愚痴执著的状态,而造成错误的决定。所以如何激发人的善性,降伏人的烦恼,才是彻底解决人与人之间感情问题的关键。
凡夫皆执着于婚姻家庭,也是执着于下述几个层面:
(1) 财欲,财即世间一切之财宝。谓人以财物为养身之资,故贪求恋着而不舍。
(2) 色欲,即一切男女由互相之贪染,而起造诸种淫欲之事。故心贪求恋着,不能出离三界。
(3) 饮食欲,饮食即世间之肴膳众味。谓人必藉饮食以资身活命,故贪求恋着而无厌。
(4) 名欲,名即世间之声名。谓人由声名而能显亲荣己,故贪求乐着而不知止息。
(5) 睡眠欲,谓人不知时节,怠惰放纵,乐着睡眠而无厌。
因此,爱欲源自“我见”,其过患是无休止的轮回。五欲中的食欲、色欲,表现在对异性的追求、家庭的迷恋,对所爱事物的执取不舍等;这种贪欲是一强大的潜在心力,它是绝大多数生命痛苦的主要根源。正是这种大小不一的贪欲,引导众生往复轮回于此婆婆世界,迫使众生执着于生命的一切形式。爱欲心强的人,则对五欲均有很大的贪爱与占有欲,既使他们在生活中,早已出人头地,家庭、权力、财富、名誉等等,应有尽有,但他们还是会无止境地向摄取一切。
毫无疑问,对这些迁流不定的物质快感的期待、满足和回忆,确实会给人带来一种短暂的快乐,但是它们都是迷幻不实的假象。根据佛陀的教诫,超越物质享受,超越生死系缚更为快乐。古德云「一灯能破千年暗」,只要我们觉悟到生死轮回的根本源自“我见”,“欲爱结”就会被逐渐解开,系缚我们的无明、贪爱的力量就会失去作用,超越生死,解脱自在便能得到。但要从爱欲执着中超越出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不仅一般人执着于婚姻家庭,就是一些已经学佛的居士,面对家庭婚姻变故,思想上往往也是多年不能适应。
婚姻是人道的境界,是人类立场所需,是欲界众生所免不了的。若以色界众生而言,色界众生则无男女之欲,无饮食之欲,以禅为食,清净自得,无此男女之欲所累赘,依此循次渐入,色界无色界,乃至出三界,便无婚姻之欲。有婚姻之欲是处于欲界众生之所须要,毕竟,众生(梵语bahu-jana)是以欲为依为命,乃六道中的一环;若已证果或出三界的圣者,对婚姻已解脱,不须受婚姻所束缚,因而牵缠不得自在,乃至不受尘欲所染。
总而言之,圣者已证得圣位,不受婚姻所累,婚姻与不婚姻已无法束缚圣者的境界,犹如莲花处于污泥而不染,清净自得故;六道众生于种种之欲未得解脱,故须以婚姻来衬托,以达人伦次第,带来人道美好和乐为通途。
那么我们该如何通过学佛获得爱情的幸福呢?
男女的婚嫁、结合,是正常的。家庭、夫妻是维系社会安定、人类发展的基本要素。没有子孙,人类不可能延续;没有家庭,社会不可能成为社会。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不可能成为有教养的孩子,通过夫妻的恩爱,对家庭的责任,社会才能成为社会,才能向美好的、幸福的方向发展。
我们学佛之人一定要明白,温暖的家庭需要智慧来建立。重中之重就是“贞廉自守,夫妻相敬”这八个字。 男女之情,其根源于在于我执和贪爱,由此也产生了种种的过患如婚外恋等,不断冲击着正常的婚姻生活。因此,佛教对婚姻伦理道德首要的规范就是不邪淫,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
祝李行亮和麦麦的未来能幸福,喜乐。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