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张军第7次以北京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北京二中授课。当天,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教育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延庆区人民法院制作推出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短片《回归》,在北京二中首发。短片时长约20分钟,将许多家庭可能正在面临的未成年人教育问题搬到屏幕上。
该片真实反映了当下社会普遍关心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讲述了偶入歧途走向犯罪的未成年人小强因一次“犯错”后,在父母、法官和老师们的共同努力下被感化、挽救,帮教,最终回归人生正轨的故事。
一次“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从此丧失对未来的憧憬和勇气。而此刻站在人生十字路口的迷途男孩,需要的不止是帮助……
“辛辛苦苦,养出个罪犯……”
棍棒式打压教育要不得
人们眼中的网瘾少年小强,为了躲避家庭不间断的争吵,想要逃离、发泄。背离学校,看似叛逆如他,早出晚归流连于网吧、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谁知他早已在父母打压式的教育方式下压得喘不过气来。
这不是法治教育短片《回归》中男主小强一个人的故事,更有着不少现实家庭的影子。
得知孩子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的父亲,一气之下,当众对小强大打出手,甚至出口伤人:“养出你这么个废物!”
父亲的奚落让少年如坠深渊,小强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在网吧老板的唆使下,骗取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主播大额打赏充值,走上了网络诈骗犯罪的道路……
事发后,小强和网吧老板被捕。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如期开庭,“因该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故本案依法不公开审理。”
面对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小强老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坐牢我认,还多少钱我也认。”可谁知,父亲的一句话再次击垮了孩子强撑起的自尊:“辛辛苦苦,养出一个罪犯!”
这无疑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小强自暴自弃地对父母控诉道:
“对!我就是个罪犯,是你们从小对我不闻不问养出来的!是你,一顿顿地打出来的!”
父亲嘴里的狠话依旧冒个不停,他指着小强的鼻子痛心道:“累死累活是为了谁?”
可这句话更是激起小强激烈的驳斥:“你别再说为了我,我已经不想再听这几个字了!”
……
“像我这样的人,哪还有什么以后?”
家庭教育指导少不得
一家人在法庭上闹得不欢而散。小强独自一人在狱中消极度日,对父母的探视也拒而不见。
面对法官的谈心,小强眼里满是防备与躲闪:“不见还好,落得个清闲……”
当被问及有没有替自己考虑未来,小强低头默念:“像我这样的人,哪还有什么以后?”
法官担心小强这般萎靡不振,出狱后仍可能发生问题,此事还得从父母入手,解铃还须系铃人,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是少不了的。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存在的意义在于,帮助更多父母学会如何更好地跟孩子对话沟通。
为人父母,是否了解孩子的真实喜好?孩子正在跟什么样的人交朋友?他在长大后想成为怎么样的人?
面对面谈心,针对法官抛出的一系列提问,小强父母接连低头语塞,竟一个也回答不了。
法官明白她对面坐着的一对父母,辛苦做着送外卖和保洁的工作,自然也承载了为打拼生活而奔波的压力;但也不能因此就忽略对孩子的关心和最起码的了解。和谐的家庭环境是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
“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他最需要的是什么。”法官一番苦口婆心、好意提醒着,顺手拿起桌面下压着的老照片,递到父母的面前。
翻过照片,背后一串文字令人泪目,稚嫩的笔触刻写着看似简单的爱意:“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这张斑驳的老照片牵扯着小强父母的回忆,重回小强年幼时一家人和谐美满的幸福时光。
“所以我爸妈并没有不要我……”
少年的梦耽误不得
在法官的建议下,小强的母亲手写了一封信,字里行间写的全是为人母的心里话——那些难以亲口向孩子深表的爱意。
父母在城市里忙碌打拼的每一天,都是为了儿子有朝一日能做个有文化的人、能有出息地考上大学。他们有个不曾吐露的纯粹心愿——开一家小饭馆,这样就能长长久久“守”在一起。初衷只是为了“守护”两个字,无奈一家三口因为没说开的误会闹得渐行渐远。
至于父母之间的吵架、挂在嘴边的“离婚”,只是暂时的气愤,彼此都心知肚明,其实早就谁也离不开谁了。
看完信件的小强,眼里强忍的泪水再难以抑制:“所以我爸妈没有不要我……”
在法官的言语疏导下,男孩重燃起对未来的憧憬:他想上大学。
法官一句话打消了小强沉默的忧虑:“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是封存保管的。”
那段沉溺网络,远离父母,模糊是非,在悬崖边缘游走、下坠的凶险时光,无疑是小强心中的“痛”。但正因为有爱的存在,让“痛”变成奋发的动力,是父母、法官、老师们在身边紧紧“拽”着他,使他得以迷途知返,重返校园,在多方默默的呵护下,重启人生,顺利圆梦——考上大学。
人民法院围绕案件办理中反映出的未成年人网络使用问题制发司法建议,与其他部门携手同行,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们坚信,这个社会携手共同为未成年人所做的每一点努力,都可能改变每一个迷途孩子的一生。
仅此以一则真实案例改编的司法故事,温暖每一个少年的你。
回归,回归,回头即是心归处。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马新亮
初审:郝佳宁
终审:吴植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