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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Mohammed Abdiwali从看守所被释放。
当晚,他睡在了惠灵顿火车站,
直到今日,这名被认为“对女性有性伤害风险”的男子,仍然流落街头,闯荡自由。
来源 | Stuff
Abdiwali在12岁的时候从索马里以难民身份来到新西兰,但现在33岁的他,两次因为性侵(sexual violation)被判有罪。
他的两次犯罪分别发生在2014年和2020年,不过,他在去年就已经出狱。
出狱后,他多次违反释放条件,一而再地回到看守所中。
今年年初,惩戒部曾请求过延长对其的监管控制,但没有得到法庭同意。
他的第二名受害者Stephanie(化名),对今年年初一份惩戒部要求对Abdiwali延长监管令(ESO,Extended Supervision Order)的申请中,也表示了支持,“我确实相信他对其他女性有风险,我仍然认为他去继续以同样方式创伤其他人的风险很高。”
不过,惠灵顿区域法庭法官Brett Crowley在8月发布的决定中,拒绝了惩戒部的ESO申请,认为延长监管的条件没有能够达到。
10月底,再次从看守所里出来的Abdiwali,主动联系了本地新闻网Stuff,他表示:
我想有一份工作,我想有一个住的地方…
他还表示:
“我想被取消难民身份,我想回到索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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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是个禽兽,
却自由游荡街头”
Abdiwali不是一个值得同情的案例,Abdiwali也原话表示:“我明明是一个禽兽…却自由游荡在街头。”
来源 | Stuff
但他认为,现在自己居无定所,和瘾君子们流浪,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是因为社会系统出问题了。他说他想变好,但却根本无法起步。
“我曾伤害过他人,做出过糟糕的决定,”他说道。“我对自己的过去以及所带来的痛苦和伤害感到深深的羞愧。”
眼下,Abdiwali最希望的是两件事:有住的地方,能够有个工作。
然而,他和他的公共辩护律师认为,惩戒部对他的高风险评估和实施延长监管令(ESO)的申请,正在影响他的一切尝试。
Stuff称,惩戒部曾表示Abdiwali可以居住在Te Korowai,这是一个为高风险娈童犯罪者提供的住所。
但Abdiwali声称他过去在Te Korowai曾受到过虐待,不想再回去。而住房部也拒绝了他的社会住房申请。
在Stuff的询问下,住房部将责任推给了社会发展部,“评估申请人是否适合社会住房,是他们的工作。”
而社会发展部称,通常会给最新出狱的人士提供一定服务,“如果符合资格会给与一些帮助”,但他们没有就Abdiwali的具体案例发表任何评论。
在最近获释的几周里,Abdiwali不是睡在街头,就是待在有毒瘾朋友的家中,这是他想要避免的环境。
在和Stuff的联系中,他表现得越来越绝望,甚至一度称要自杀。
上周四,他又因毒品检测为阳性,再度进了看守所,但当天就又被放出来了。
“我又出来了,”他给记者发了短信,“睡一个女性朋友家。”
为受害者倡导的Ruth Money表示,Abdiwali的案例表明,新西兰的惩戒系统“没有为高风险个体提供有效处理的机制”。
她将问题归咎于地区法院驳回了惩戒部要求实施延长监管令(ESO)的申请。
“这就是后果。(判决)使得这种情况发生,而如果他在惩戒部的看护下,无论是他个人,还是社会,都不会陷入这样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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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被取消难民身份
“我想被遣送回索马里”
2003年,12岁的Mohammed Abdiwali通过联合国难民署的难民认定,来到了新西兰。
Stuff称,他提供了数百页的移民文件,里面对他的情况有详细说明——这个背景在之前的报道中,因为法律原因没有提到过。不过,现在他已同意了Stuff的报道。
Abdiwali称,他的难民身份是基于虚假信息获得的:Abdiwali并非他的真实姓氏,而且在他的难民申请中提到已故的母亲实际上仍然健在,并且生活在索马里。(他引用了与母亲、自己的律师和一名移民官员的电话交流。)
Abdiwali想回到索马里已经是很多年来的愿望。在他第一次于2014年犯事之后,他在法庭上就曾解释称,听自己叔叔说,如果犯重罪可以被遣返。
到现在,他仍然坚称这是他的动机,“我不为此感到骄傲,我伤害了某个人……但我真的想离开这个地方。”
不过,新西兰移民局难民身份事务负责人Greig Young表示,“Abdiwali先生的案件极为复杂。”
他说,新西兰移民局(INZ)知道Abdiwali声称自己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不正确。
但规则规定,“拥有难民身份的人,除非根据《移民法》取消或撤销其难民身份,否则不能被驱逐。”
Abdiwali也不太可能因为原始难民申请中存在欺骗的问题而被取消难民身份:据Stuff了解,由于Abdiwali在12岁时还是孩童时就来到新西兰,他不会被认为对其文件中的任何不准确之处负责:他是和一些成年人一起到达这里的,但这些成年人和他的关系也并不明确。
不过,移民局的确有取消难民身份的权利,条件很明确:
“移民局可以决定取消个人的难民身份,如果他们的情况已经发展到不再处于危险中,且不再需要根据1951年《难民公约》获得保护的程度。”移民局的Greig Young表示,
“根据《公约》第33条,移民局也有权驱逐某些个人,如果他们对社区或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移民局没有透露是否认为Abdiwali构成这样的威胁。不过,他们已确认正在“与他及其代表合作,确定他的移民选项。”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时间来考虑。”
在和Stuff的一次通话中,Abdiwali在谈到过去的移民文件时称,
“看到那个男孩了吗…那就是我想要回家的原因,这会让我高兴,我想和家人一起共进晚餐…我需要解决我的移民问题,离开这个国家。我不想在这个国家待着。伤害了女性,我很伤心。”
“但我本来就不想来。我现在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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