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开始加入了追星行列,还有一些中小学生希望与自己喜欢的明星能够“近距离接触”,甚至加入粉丝群。不少骗子嗅到了机会,以明星的名义对这些学生进行诈骗。
11月9日,榆林一名13岁小女孩小美(化名)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小美在小红书平台上看到一则声称是明星“马嘉祺”的QQ号码,出于对“马嘉祺”的喜爱和好奇,小美添加了此QQ号。添加后,对方以小美泄露了明星隐私为由,需要她配合调查以洗清嫌疑,并引导她进行视频通话。在此过程中,小美被骗走了10万元。
(一)广撒网,与未成年人建立联系: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带有某“明星”QQ号、某“明星群”QQ号的信息,锁定追星未成年人群体后,通过冒充“明星”、“律师”等特定身份,与未成年人建立联系。
(二)威胁、恐吓孩子,要求其拿家长手机:当未成年人进入“明星群”后或添加“明星”QQ号后,不法分子以怀疑学生泄露明星QQ号等为由,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威胁、恐吓未成年人获取家长手机。
(一)切勿相信网络平台陌生人信息,“添加明星QQ号”“你有犯罪嫌疑”“免费发红包”“免费领皮肤”等话术,切勿与陌生人视频通话和屏幕共享。
(二)当遇到威胁或恐吓应第一时间跟父母或老师反馈,寻求帮助。
(三)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付款码、银行卡账号、密码、支付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骗子即使不知道支付密码,也可通过验证码来修改支付信息。
(四)家长和学校要加强教育和监护,提高未成年人反诈意识。加强对孩子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的灌输,提高孩子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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