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港区河道岸线功能区规划成果正式发布实施,对坝头溪流域97.785平方公里的河湖岸线进行分区规划,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岸线开发利用区,规划水平年为2020-2035年。
本次规划工作范围为泗洲水库溢洪道出口至坝头溪出海口,总长度为14.8km,规划岸线长度30.17km,涉及涂岭镇、前黄镇、山腰街道等3个镇(街道);河段共划定分区40个,其中:岸线保护区15个,总长3.31km,占比10.97%;岸线保留区4个,总长1.62km,占比5.38%;岸线控制利用区17个,总长22.92km,占比75.97%;岸线开发利用区4个,总长2.32km,占比7.68%;外缘边界线是左、右岸各距离防洪岸线20m。
岸线保护区
是指岸线开发利用可能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重要枢纽和涉水工程安全等有明显不利影响的岸段。
禁止建设除防洪、岸坡控制工程、取水设施及相关规划的公共基础设施以外的建设项目,禁止建设影响水利枢纽正常运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岸线保留区
是指规划期内暂时不宜开发利用或者尚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为生态保护预留的岸段。
规划期暂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暂无开发利用需求的,今后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开发利用的,经充分论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控制利用区或开发利用区进行管控。
岸线控制利用区
是指岸线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或开发利用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环境可能造成一定影响,需要控制其开发利用强度、调整开发利用方式或者开发利用用途的岸段。
禁止建设可能影响河势稳定、险段治理的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相关控制利用区,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款进行管控。
岸线开发利用区
是指河势基本稳定、岸线利用条件较好,岸线开发利用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岸段。
允许建设港口码头、跨(穿)河建筑物、取排水口等开发利用项目。应控制开发利用密度,尽量减小累积叠加影响,其开发利用行为应协调处理好与已有项目的相互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