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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之的第182/200篇读写文章 )
找到它,你宁愿死也不会停止写作
当大脑感到空虚、贫瘠,甚至杂乱时,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脑力耕耘”呢?
我认为,是先把自己不想忘记的,还有自己想记住的都写下来,这是一个大脑主动运转和思考的过程。就像申克·阿伦斯说:脑力耕耘,先从1条笔记开始。
在写的过程中,就会发现想和写是两回事,有时候想的多,可写的少,甚至写不出来;有时候想的少,但写的时候竟然停不下来,把自己以前没想到的,都挖了出来,这其实就是写作带来的洞察。
写,是一种对思考的延展,能激发人的灵感。如果我们用口语的方式表达,能想到两三句话,那么用写的方式,就能激发出四五句之外的话。
我知道很多人没有写的习惯,大家过去眼里的写作都是高大上的写论文、写书、写文章、写小说、写散文等。
其实,日常的一句话、一个经验总结、一套方法记录,只要把脑袋里的很多想法都写出来,而不是装在脑子里,这种日常的基本记录,都可以被成为写作。
我们不是在写名著,而是在写自己。
用这种线性表达的方式,组织自己的思想,写出来与他人交流,也可以像记日记一样当做留念,往后回顾。
我们经常说写作有很多好处,比如自我疗愈,进入心流写完一段感受会让自己很爽;比如一个专业人士再加上会写作,就可以在一个行业产生影响力。其实,写作还能让我们在做任何事情变得更加投入、效率更高。
就像申克·阿伦斯说的:带着写作这个明确目的去做每一件事,你就能把事情做得从容不迫。
拿读书来说,带写作目的和不带写作目的阅读区别就很大。
不带写作目的,一本书看完可能也就看完了,要想一下子记住书中的内容会很难,但要带写作目的,读书就会变成猫头鹰抓小鸡,得睁大眼睛寻找猎物。
第一,书里那么多内容,我们不可能把所有内容都写完,所以在读书过程中会很专注地找,那些跟自己写作相关的内容。
第二,看完书需要用自己的话去写文章,所以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极速转动大脑,理解眼睛所到之处的内容,如果自己都不理解,是很难写出东西来的。
有了写作目的的驱动,阅读过程一定会让你变得上心、细心,一点儿细节都不敢马虎放过。真的就像经常查案一样,需要仔细侦查每一处线索,才能理出一个线头,让你写作变得有料可用、有料可写。
再比如我们参加一个论坛、听一个讲座,甚至听一段演讲,带写作目的和不带写作目的区别也很大。
如果带着写作目的参加,关系到听完之后要写一篇文章,我们就会把自己变成一个听觉灵敏的猎人,为了猎取到有价值的信息,会在听的过程中变得极其专注。就像记者采访嘉宾,只有听的仔细,才能通过提问挖出猛料。
如果没有写作目的,听的过程要么会变成一种享受,听的很爽,听完也就听完了;要么会变成一种煎熬,碰到不感兴趣的内容,打不起一点儿精神、漫不经心。
而且,当我们带写作目的去听一段讲话时,会刻意甄别和仔细思考一个观点,因为有些观点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真的写下来有可能会站不住脚,因为好的观点要能经得起推敲。
这里还要提一下那些影评人,我特别羡慕他们为啥总能写出独特、新颖的视角,来解读一部电影。
试想了一下,我们去电影院往往是去享受,而那些影评人是带着杀死脑细胞的目的去的,他们要在看的过程中拆解镜头,分析人物、情节、分析剧情发展,大脑往往需要飞速转动。可能有的洞察来的像闪电,有的洞察需要大量思考。
过去,我们总是在努力思考“学习这件事应该怎么去学”,其实,只要你带着写作目的,学习过程自然就会变得专注、高效。
阿伦斯还说,如果你改变了对写作重要性的看法,你也会改变对其他事情的看法。即使你决定永远不会去写文稿,做事时把写作当做最重要的事情,也会提高你在阅读、思考和其他方面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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