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围:钢铁行业如何履约?

文摘   2025-01-12 06:11   加拿大  

钢铁企业2025年将首次履约

去年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指南》规定,钢铁行业企业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消耗化石燃料排放、过程排放和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

纳入核算的钢铁生产工序包括焦化工序、烧结工序、球团工序、炼铁工序、转炉炼钢工序(不包括精炼、连铸/浇铸、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精炼、连铸/浇铸、精整)、精炼工序、连铸工序、钢压延加工工序、石灰工序、掺烧自产二次能源热量年均占比超过 10%的化石燃料发电设施等。

钢铁生产工序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1、 焦化、烧结、球团、炼铁、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工序的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净消耗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2、掺烧自产二次能源热量年均占比超过10%的化石燃料发电设施的排放源包括消耗外购化石燃料和自产二次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3、其他排放源包括上述工序和设施之外的消耗化石燃料排放,及企业层级核算边界内的过程排放和固碳产品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

企业层级与钢铁生产工序层级的计算都采用物料平衡法,即不考虑系统内的具体反应过程,只考虑每个工序或整个企业输入和输出的碳,两者相减,即为企业和工序层级的碳排放量,但主要工序的排放计算仅考虑化石燃料的输入和输出,不考虑过程排放以及固碳产品隐含排放。

早在去年年9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水泥、钢铁和电解铝3个行业将正式纳入全国碳市场。

钢铁行业是全国碳市场首次扩围的三个行业之一。2024 年是钢铁行业首个管控年度,2025 年底前完成首次履约工作。

在配额分配方面,启动实施阶段(2024—2026年) 钢铁行业实施配额免费分配。分配政策采用碳排放强度控制思路,企业所获得的配额数量与产品产量(产出)挂钩,不设置配额总量上限,根据钢铁企业的单位产品或服务的碳排放强度(即每单位产出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来测算。行业配额盈缺率将控制在较小范围内,理论上不超过0.6%。深化完善阶段(自2026年起)配额分配方法由绩效评价法逐步转向基准法,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配额逐步适度收紧机制,推动单位产出碳排放不断下降。深化完善阶段可能逐渐减少配额免费分配的比例。

在温室气体管控范围方面,钢铁行业年度温室气体直接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重点控排企业。 纳入管控的排放范围仅纳入化石燃料燃烧、工业过程等产生的直接排放。即购入消耗的电力热力产生的间接排放不再纳入管控。管控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


钢铁行业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

据统计,2023年我国粗钢产量超过10亿吨,占全球粗钢产量的一半以上。成品钢消费量约9亿吨,占全球的51%,人均成品钢消费量为628.3千克,仅次于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在基建投资增速明显放缓的的背景下,2024年,预计我国粗钢产量将有一定程度下降,行业可能已经进入达峰期。

钢铁行业作为高耗能产业,其能源消费量约占全国总能耗的11%,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8亿吨,占全国的15%,是制造业中碳排放量最大的行业。

传统炼钢工艺一般分为长流程和短流程两大类。长流程炼钢以高炉—转炉为核心工序,铁矿石在高炉中还原为铁水,再通过转炉精炼成钢水,最后通过轧钢得到制成各类钢铁产品。短流程炼钢的区别在于,其原材料主要是废钢,通过电弧炉直接将废钢熔化和精炼得到钢水,并浇铸为粗钢。

钢铁生产的一次能源消耗主要包括燃煤、焦炭和各类燃气等,煤炭是最主要的能量来源。大型钢铁企业通常都配套有自备电厂,利用外购燃煤、副产物煤气或余热发电供应钢铁冶炼。

钢铁生产的主要碳排放环节包括高炉工序、焦化工序和烧结工序。长流程炼钢在我国钢铁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中,高炉工序是长流程炼钢过程中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最高的环节,约占整个炼钢流程的60%-70%,其次是焦化工序和烧结工序。

东证期货测算,高炉炼铁、焦化、烧结、球团、高炉炼铁、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工序的化石燃料净消耗平均碳排放强度分别约为0.571~0.578、0.578~0.601、0.150~0.171、0.099~0.109、-0.153~-0.090以及0.048 tCO2/吨产品。


钢铁行业减排的首要措施是降低高炉燃料比

高炉工序的能耗优化是钢铁企业实现减排的最主要途径,减排的首要措施是即降低高炉燃料比。

由于燃料比指标受原燃料质量、炉料结构、设备运行状态、经济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往往存在较大波动,不同钢铁企业的高炉燃料比存在较大差异。

现阶段,大部分大型钢铁公司或其主要炼铁厂的大型高炉燃料比均处于行业平均水平以下,其中,宝钢、沙钢、首钢、山钢、太钢、马钢等企业大型高炉燃料比已经降至500 kg/t以下,存在明显能耗和排放优势。而鞍钢、包钢、攀钢、方大等企业高炉燃料比则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钢铁行业减排的技术路线

钢铁行业减排的技术路线主要包括优化长流程炼钢、提升短流程炼钢占比,推广低碳炼铁技术、加强各环节余热利用等。

一是优化长流程炼钢。提高球团矿入炉比。入炉矿含铁品位是影响高炉炼铁能耗最主要的因素之一,高品质的铁原料是提高喷煤比、降低焦比和燃料比的基础条件。提高转炉废钢比。钢铁行业纳入碳市场后,废钢的性价比将较此前略有提高,且会随着碳价的上升而愈加明显。充分利用高炉煤气。通过碳循环实现对碳化学能的完全利用,同时使用氢替代碳还原和电替代碳加热,达到大幅减排的目标。

二是提升炉短流程炼钢占比。炉短流程炼钢对于钢铁行业的低碳发展具有显著意义。我国目前的电炉钢产量占比仅约10%,废钢比约21%,与世界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理论上,如果废钢预热不额外使用化石燃料,则短流程炼钢化石燃料直接碳排放量可以近似为零,碳成本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三是推广非高炉炼铁工艺。比如使用天然气或氢气直接还原铁矿石获得直接还原铁(DRI)。氢基直接还原-电炉及全废钢流程的降碳量都相当可观,但成本优势较弱。以氢基竖炉为例,河钢全球首例120万吨氢冶金示范工程实现安全稳定生产、宝钢湛钢百万吨级氢基竖炉也已顺利投产,但是受原料、燃料和技术成熟度影响,生产成本明显高于铁水成本。

四是加强各工序余热余能利用。目前,大多数钢铁企业对于各类余能资源利用较为充分,而余热资源特别是中低温余热利用率则偏低。如果能够提高这部分余热的利用率,则可以减少化石燃料的输入,从而降低整体碳排放强度。


钢铁行业如何应对履约压力

钢铁行业是纳入试点市场的重点排放行业。上海、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福建等6个地方碳市场均在分类中明确纳入钢铁行业,北京虽无冶炼产能,但是独立轧钢厂作为重点排放单位,也被列入控排名单。

大部分钢铁企业碳交易经验不足,能力建设仍需加强。首先,地方碳市场仅覆盖了14%的粗钢产量,85%以上的钢铁企业不具备碳交易实操经验,且各地方碳市场活跃度差距较大,部分企业在产量控制、能耗降低等背景下,碳交易模式以履约为主,未充分参与市场交易。其次,此前钢铁企业的碳核查报告主要依托第三方进行。进入全国碳市场后,碳数据和碳资产的管理必须实施常态化管理,需要培育专业的碳管理人才,建立碳配额管理团队和管理机制。另外,各区域碳市场建设初期,配额分配基准较为宽松,钢铁企业大多有碳配额盈余,但在2020年后,随着碳配额紧缩和产量增长,企业基本都出现了配额短缺。比如宝钢股份曾公开披露,公司四大基地目前年履约成本约1.2亿元。

纳入全国碳市场后,钢铁企业面临两个方面的压力,即碳排放业务管控压力和碳资产管理压力。

碳排放业务管控方面主要包括内部数据管理和外部数据核查。根据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工作要求,企业除年度碳排放报告外,还需要开展月度存证工作,根据所在行业核算报告指南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对关键参数进行月度存证,并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必须建立数据合规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完善碳排放数据的收集、盘查、监控、核算和报送机制,确保数据准确。

碳资产管理方面,企业一方面要完善碳资产的管理体系,包括搭建内部的碳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交易履约策略、强化团队能力建设等,降低企业的综合履约成本,另一方面要紧跟碳市场政策变化,及时分析研判碳市场对于行业企业发展的综合影响,识别行业关键的减排路径,推动企业发展的低碳转型。



宝武集团

公司发布《中国宝武碳中和行动方案》,希望从技术创新、业务低碳化、碳资产管理、绿色文化等角度入手,加速推进自身的低碳发展。宝钢股份计划在2020年至2025年,通过“极致能效、绿色能源、低碳冶金”的方式,分别减碳2%、3%、3%。宝钢股份四个主要生产基地中,三个基地处于上海、广东、湖北三个省市的试点碳市场。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后,宝钢有可能面临着全面碳履约合规增加成本的风险。

宝钢自主开发了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工艺,通过碳循环实现对碳化学能的完全利用,同时使用氢替代碳还原和电替代碳加热,从而达到大幅减排的目标。2023年9月,宝武八钢低碳冶金2500立方米HyCROF商业示范项目正式投运,全面进入商业化运作阶段。公司还在持续布局绿电资源,力争通过更多技术手段实现约70%的工艺减碳,并结合CCUS(碳捕获、利用与封存)技术最终实现高炉冶炼流程的碳中和。

鞍钢集团
公司发布《鞍钢集团碳达峰碳中和宣言》,预计2025年实现排放总量达峰,2030年实现前沿冶金技术产业化突破,力争2035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降低30%。鞍钢集团2023年高炉燃料比为569 kg/t,高于行业均值。
重庆钢铁
重庆钢铁是重庆碳市场的履约企业之一。公司2021年、2022年分配由历史总量下降法改为历史强度下降法,增加碳排放分配量约13万吨。报告期内完成2021年碳履约工作、2022年碳履约工作。
马钢股份
马钢股份计划到2025年具备减碳30%的技术能力。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低碳冶金技术的研发,如富氢碳循环高炉试验、二氧化碳捕集研究等。
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计划在2020年至2035年,通过“极致能效、冶金资源循环、近终形制造、富氢碳循环高炉”的方式,分别减碳3~5%、10~20%、5~10%、30~50%。
中信泰富特钢
公司联合科研院所及国内同行进行低碳冶金技术方面的攻关,加大绿电使用的比例,提高发电效率和热转化效率。公司还研发绿色低碳特钢产品,开始供应新能源汽车用的特钢产品和风电产品的全套材料,并在研发氢能源运输和制造产业链上所需的特钢产品。
建龙钢铁
公司加大绿色低碳产业布局的投入,不仅为风电和光伏提供材料,还积极参与光伏发电投资。近3年来,建龙集团已先后投入约120亿元实施脱硫脱硝改造、除尘改造等环保提标工程和节能技术的研发应用。
浦项控股
公司认为,未来钢铁企业要保持竞争力,取决于绿色原料和绿色能源的获取。作为绿钢生产核心原料,废钢、DR球团、再生能源等需求将急剧增加,预计2050年对废钢的需求就要比2020年增加一倍,培育废钢铁循环生态圈,确保DR球团生产能力,就变得越发重要。
首钢股份
首钢迁钢公司CCPP发电项目于2013年正式启动,2015年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功备案。2024年,首钢迁钢公司与多家受让方签署《碳排放权交易协议转让合同》,转让CCER总量148.7169万吨,转让均价96.00元/吨(含税),转让价款1.4277亿元。
河钢集团
公司认为钢铁行业减碳,一是能源结构创新,二是工艺结构创新,三是材料技术创新。目前,钢铁行业面临产量增速较快、碳排放总量持续升高、以碳作还原剂为主的生产工艺难以突破等问题,减碳难度很大。
2024年9月9日,河钢集团张宣科技全球首例120万吨氢冶金示范工程,成功应用绿氢作为还原气实现稳定生产,产品合格率百分百,金属化率超94%,验证了“绿电—绿氢—绿钢”生产的技术可行性,丰富了氢冶金的原料气源,标志着张宣科技探索实现全绿氢近零碳氢冶金技术迈出重要一步。
山东钢铁
2024年11月22日,山钢集团制定出台《碳排放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山钢集团碳排放管理机构和职责,明确碳排放管理遵循集团强化监管、各重点排放单位自主负责、确保依法合规的原则,按照“尽快碳达峰、积极碳减排、贡献碳中和”管理方针,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推进碳减排工作。明确各相关单位应增强碳资产管理意识,集团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对外披露的审核。明确集团公司碳资产和电力购销业务在市场化原则下由碳资产管理机构实施专业化运营。
《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碳排放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碳排放监测、统计核算、履约,碳排放任务目标制定与考核,碳减排管理,碳资产管理等。
《办法》指出,山钢集团制定年度碳排放目标和指标,每年与权属单位签订碳减排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各重点排放单位分解碳排放目标、指标,制定落实碳减排措施,按季度分析评价碳排放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对可能导致本单位碳排放量增加2%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报集团公司审批,经批准方可立项实施。碳排放量增加2%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实施前须向集团备案。
《办法》强调,对碳配额管理,各重点排放单位应采取“分前有盘点、分时有评估、分后有跟踪”的策略,配额发放前进行配额试算和摸底盘查;配额发放后,制定配额使用和排放监测计划,实施全程跟踪控制,确保实现低成本履约。
关于碳资产交易,各重点排放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委托碳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碳资产交易,双方签订委托协议,共同编制交易方案,实现低成本履约及碳资产效益最大化。此外,《办法》还对碳资产调配、绿电交易、CCER(自愿减排量)开发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截止到2025年1月11日最新履约情况:

11月4日,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率先完成全国首笔2023年度碳排放权履约清缴。

11月8日,宁夏能源率先完成全国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家足额完成履约的能源企业并实现了配额的盈余。

11月8日,根据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对2023年履约期碳排放配额预分配及核定确认,国能连江公司加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来首年履约即实现配额盈余11.54万吨。

11月11日,兰铝公司率先完成区域内首笔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履约清缴工作。

11月19日,赤峰市21家纳入配额管理的企业发放免费碳排放配额,截至11月27日,赤峰市12家发电企业已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周期配额履约清缴工作。

11月21日,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率先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清缴工作,成为全区首批完成第三个履约周期清缴工作的企业之一。

11月26日,中州铝业圆满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的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且实现较大盈余。

11月26日,淮河能源股份高质量完成了2023年度碳排放履约清缴工作,这是自2019年以来,连续五年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履约。

11月26日,华电贵港公司率先完成第三个履约周期履约,是广西区内首批足额履约的能源企业。

11月27日,陕煤电力略阳有限公司已顺利完成碳配额履约,汉中市提前1个月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周期配额履约清缴工作。

11月27日,大同市8家发电企业均已按时足额完成履约,在全省率先完成第三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

1月27日,赤峰市12家发电企业已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履约清缴工作。

11月30日,高桥石化完成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履约工作。

11月30日,扬农瑞祥公司顺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工作。在中化绿能的专业支持下,公司在出售盈余碳配额,实现碳收益1000余万元。

12月2日,山鹰国际公告,截至2024年9月24日,公司出售2019年、2020年碳排放配额40.37万吨。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售碳排放配额14.78万吨。

12月2日,富春环保已出售碳配额结余量26.79万吨,履约清缴后公司的碳排放配额结余量为55.02万吨。

12月3日,中国石化集团17家有自备电厂企业全部完成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的碳配额清缴,标志着中国石化提前完成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履约工作。

12月4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已提前完成2023年度发电行业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清缴履约工作。包钢热电厂正在积极办理履约手续,预计按时完成。

12月6日,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顺利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应履约量383.9141万吨,实际履约383.9141万吨。

12月10日,晋中市10家企业全部提前圆满完成“百分百”履约。
12月10日,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顺利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履约清缴工作后,将盈余的6847吨二氧化碳配额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成交易,共计获利68.47万元。


12月10日,中化能科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协助中化体系所有重点排放单位,提前完成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交易履约,并连续三个周期履约率达到100%。

12月11日,新中港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碳排放配额结余量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售2023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17.49万吨。12月25日,公司通过全国权交易系统大宗协议交易的方式出售碳排放配额结余量17.4933万吨,成交价格97.80元/吨。

12月11日,陕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顺利完成2023年度碳配额履约清缴工作,履约量5800983吨。
12月12日,上海市率先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3年度履约。23家企业履约完成率均达100%。
12月13,华银电力公告,2025年度,公司预计将向中国大唐及其所属企业出售碳资产,金额不超过 1.5亿元。
12月13日,新疆塔城布克赛尔县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应履约量2814770吨,已全部完成履约。
12月13日,中国华电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圆满完成全国碳市场2023年度履约清缴工作,连续三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100%履约的电力央企。

12月13日,中铝股份广西分公司圆满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

12月13日,国能济源公司顺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2023年度)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工作,共计履约量1547461吨。

12月16日,国能晋江热电公司顺利完成了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工作,共计履约量105.4348万吨,履约后本年度碳排放配额盈余13.5499万吨,同时,公司销售盈余碳排放配额26.9845万吨,实现碳排放收益2756万元。

12月18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精准施策、严格监管,圆满完成了华电、三电、国能3家重点企业碳排放配额清缴。

12月18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碳市场配额清缴履约工作推进会,要求配额短缺的企业表态筹备足额资金,尽快开展碳配额交易,按时足量完成配额清缴履约工作。截至目前,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已完成履约。

12月19日,中铝股份规范开展碳资产管理。连续4年实现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盈余。结合配额分配政策及要求,组织企业间开展内部配额交易,实现100%履约。

12月19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22家控排企业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履约期(2023年)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工作。

12月19日,山东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公告碳配额(CEA)出售项目,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出售CEA(22年度)191289吨。

12月20日,中国大唐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

12月20日,济南市顺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工作,全市8家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总量达2520.5万吨,履约率达到100%。

12月23日,四川省42家重点排放单位全部按时足额完成全国碳市场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连续两年实现100%清缴履约。

12月24日,大唐宁德发电公司完成第三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


12月25日,西宁市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


12月25日,包钢鑫能公司发电作业部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


12月25日,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完成2024年碳排放正常履约后,共获得153万吨的富裕碳配额指标。


12月25日,新疆87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圆满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2023年度配额履约清缴工作,履约清缴完成率100%。


12月26日,青海省12家火电企业全部完成了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碳配额清缴任务。2023年度青海省12家火电企业应清缴配额量2062万吨,配额缺口量66万吨。


12月26日,中铝集团18家电厂全部完成2023年度发电企业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任务。


12月26日,中国石油集团近日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的碳配额清缴。辽阳石化、抚顺石化、乌鲁木齐石化、独山子石化、中油电能率先完成 CCER 履约清缴,通过CCER与CEA履约置换,提升了中国石油未来在后续履约年度的最大配额结转额度。


12月26日,重庆市提前5天圆满完成全国碳市场2023年度履约,成为第九个完成任务省市。第三个履约周期,重庆市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 26 家企业需清缴配额约七千万吨,配额缺口较上一年度继续扩大。


12月27日,辽宁省完成履约,完成率100%。同日,海油电投成功协助珠海电厂、嘉明电厂、莆田电厂、文昌电厂、洋浦电厂、深圳电厂6家中国海油全国重点排放单位完成2023年度碳履约工作。

12月30日,山西省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105家重点排放单位按期足额完成配额清缴,2023年度履约率达到100%。


12月30日,江苏省201家发电企业圆满完成第三履约周期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工作。


12月30日,随着鹤岗万隆热力有限公司提交履约配额清缴申请,黑龙江省第三履约周期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履约清缴工作顺利完成,连续两个履约周期完成足额清缴。全省碳市场第三履约周期整体配额盈利154万吨。


12月31日,安徽省完成第三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工作,累计履约量2.3亿吨,履约率100%。


2024年12月末,吉林省44家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全国碳市场交易,全部按期足额清缴年度碳配额,实现连续三年100%履约。通过市场化机制有力推动了企业主动减排,全省累计交易配额2395万吨,同比增长39%;成交额16亿元,同比增长69%,相关企业碳排放量累计下降约677万吨。


2024年1月2日,山东省完成第三个履约周期履约清缴工作。履约率100%。共有225家发电企业参与碳排放配额交易,交易量7169.08万吨,交易额46.66亿元,参与交易企业数量和交易额均为全国第一。


13日,龙源电力碳资产公司圆满完成集团公司全部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交易履约工作,助力集团公司连续三个履约周期提前实现100%清缴履约。

13日,山鹰国际公布,2024121日至202412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大宗协议和挂牌交易转让的方式累计出售碳排放配额22.37万吨,成交均价97.97/吨。年内,累计出售碳排放配额77.52万吨。

1月6日,永泰能源公司所属电厂按国家相关政策参与碳交易,截止目前已完成2019-2020年度、2021-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履约周期的碳交易,且三个履约周期均实现了碳盈余。

1月9日,中煤陕西公司圆满完成全国碳市场2023年度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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