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加州碳市场深度解析

文摘   2025-01-31 06:53   加拿大  


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先行者,美国加州自2006年起通过立法推动碳减排,并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州的碳排放交易体系(Cap-and-Trade)。该制度不仅是美国首个区域性强制碳市场,更通过与加拿大魁北克省等地区的联动,形成了跨国碳交易网络。


一、制度背景与框架设计

1、总量控制与交易模式


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将通过设定全州温室气体(GHG)排放的上限,并利用市场机制以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减排目标,从而减少主要排放源(受监管实体)的温室气体排放。全州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上限以二氧化碳当量(MTCO2e)计量,将从2013年开始逐步下降,并在计划实施期间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每个受监管实体需为其排放的每吨温室气体提交一份排放许可(大多数为配额,实体也可以使用有限数量的ARB抵消信用)。一些受监管实体将分配到部分配额,并能够在拍卖中购买额外的配额、从其他实体购买配额或购买抵消信用。


总量上限设置为:2013年设定为比2012年预测的排放水平低约2%;2014年下降约2%;2015年至2020年每年下降约3%。


2、立法基础与目标


2006年,加州通过《全球暖化解决方案法案》(AB32),明确要求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1990年水平(约4.27亿吨CO₂当量)。为实现这一目标,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主导设计了碳交易制度,并于2013年正式启动。该制度覆盖全州85%的碳排放,分两阶段实施: 

  
阶段一(2013-2014年):针对年排放量超过2.5万吨CO₂当量的工业与电力企业,涉及约360家企业。  

阶段二(2015年-2017年):扩展至交通、住宅及商业燃料领域,覆盖企业达600家。  


阶段三(2018年-2020年):在每个合规期结束时,每个设施需提交合规工具,包括配额和有限数量的ARB抵消信用,以覆盖其在整个合规期内的总温室气体排放。

3、排控企业


从2012年开始,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如电力生产(包括进口)和年排放超过25,000吨二氧化碳当量(MTCO2e)的大型固定源(如炼油厂、水泥生产设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设施、玻璃制造设施和食品加工厂)需要遵守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该计划在2015年扩展到包括燃料分销商(天然气和丙烷燃料供应商以及运输燃料供应商),以解决运输燃料和未在计划初始阶段直接覆盖的大型源燃烧其他化石燃料的排放问题。


4、跨区域合作:西部气候倡议(WCI)


加州与加拿大魁北克省、安大略省等通过WCI形成统一碳市场。自2013年起,两地实现配额互认与联合拍卖,推动碳价趋同。这一模式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减排成本,并为北美碳市场一体化奠定基础。



5、里程碑


2012年11月14日:ARB进行了首次配额拍卖;

2013年1月1日:温室气体排放的履约义务开始;

2014年1月1日:与魁北克的总量控制与交易系统链接;

2014年11月1日:在第一次履约周期实现了100%的合规率;

2015年1月1日:运输燃料、天然气和其他燃料分销商纳入市场。



二、核心机制设计

1、配额分配与拍卖机制


加州采用“免费分配+拍卖”的混合模式,兼顾公平与效率: 

  
免费分配:新设企业初期获100%免费配额;高碳泄漏风险行业(如制造业)初期获100%免费配额,后逐步降至30%;输配电企业免费获取,发电企业需购买。  

配额拍卖:自2012年起定期举行,底价初始为10美元/吨CO₂,年增5%(考虑通胀调整)。拍卖收入专项用于低碳投资。  

2、价格稳定机制


为避免碳价剧烈波动,加州设立配额价格抑制准备基金(APCR):  

当市场价格超过阈值时,政府以固定价格释放储备配额(不超过年度配额的8%)。 


储备提拨比例分阶段递增(2013-2014年1%,2015-2017年4%,2018-2020年7%)。  

3、抵销机制(Offset)

抵消信用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减排或温室气体抵销。温室气体减排或抵销必须是真实的、额外的、可量化的、永久的、可验证的和可执行的,并且只能通过使用批准的合规抵消协议发放给抵消项目。ARB抵消信用与配额一起通常被称为“合规工具”,因为它们被实体用于遵守计划。然而,受监管实体最多只能使用8%的ARB抵消信用来履行其合规义务。


企业可通过五类项目抵消部分排放:  
1. 遵循信用抵销:限于美国本土的林业、城市林业、奶牛场沼气池、破坏臭氧层物质和矿井甲烷捕获等项目。  
2. 允许用于最多抵销8%履约义务。  

4、强制报告


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依赖于通过温室气体排放强制报告法规(MRR)收集的数据,以识别加州的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源。MRR最初于2007年通过,并于2011年更新以满足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的需求。MRR要求设施、燃料和二氧化碳(CO2)供应商以及电力实体报告其2009年及以后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关报告需要独立第三方验证。


5、惩罚措施

每年,受监管实体需提交上一年排放量的30%的配额和抵消。

每个履约期,受监管实体需提交该履约期内剩余排放量的配额和有限数量的抵消。

ARB市场监控小组与州和联邦机构协调进行市场监督。

企业超额排放需按1:4比例缴纳配额(即每超排1吨,需购买4吨配额),强化制度约束力。

三、经济与产业影响

1. 产业适应与挑战

初期调研(2012年)显示,30家重点企业中:  
  - 40%需购买额外配额或投资抵换项目;  
  - 27%依赖免费配额,无需减排;  
  - 20%考虑外迁至无碳约束地区。  

价格预期:65%企业预计2013年碳价10-20美元/吨,39%预测2020年涨至30-50美元/吨。

2. 减排成效争议
支持观点:50%企业认为碳交易推动技术革新,促进能效提升。  
质疑声音:35%企业认为制度未能实质性减排,仅转移排放成本。  

3. 收入分配与低碳投资


2012-2013财年,加州碳交易收入达10亿美元,分配如下:  


50%用于直接减排:支持可再生能源、工业能效改造。  
50%用于公共项目:包括低碳交通(如高速铁路)、生态保护及绿色基建。  

四、经验启示

1. 阶段性推进与产业辅导
加州通过分阶段扩容、免费配额过渡等策略,缓解企业适应压力。例如,新设企业前三年全额免费,降低初期成本。政策制定者需提前宣导规则,建立企业咨询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

2. 价格调控与资金专款专用
加州APCR机制有效平抑市场波动,值得借鉴。同时,碳收入应定向投入低碳领域,避免财政挪用。

3. 区域协同与国际接轨
通过WCI模式,加州与魁北克实现市场互联,提升流动性。东亚地区可探索“碳关税联盟”,推动中日韩碳市场规则互认,增强全球定价权。

4. 强化数据透明与公众参与
加州定期发布排放清单与配额分配细节,增强公信力。建议建立第三方核查体系,并鼓励公众监督减排项目进展。


加州碳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与政策干预的平衡,为全球提供了区域性减排范本。尽管面临产业外迁与减排成效争议,其阶段性设计、价格稳定工具及收入再投资模式,仍具有显著参考价值。未来,如何深化国际合作、应对碳泄漏风险,将是制度持续优化的关键方向。对于新兴碳市场而言,加州的经验表明:成功的碳交易不仅需要严谨的机制设计,更需兼顾经济弹性与社会公平。  


资料来源
1. CARB (2012). Greenhouse Gas Inventory - Archived 2020 Forecast.  
2. Kossoy, A. & Guigon, P. (2012). 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Market 2012.  
3. Thomson Reuters (2012). Point Carbon 2012: A Market Waiting for Godot.

惟碳
碳配额交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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