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整理
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
到2027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制度更加完善,监管体系、监管机制、监管方式更好适应医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效率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监管显著加强,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建成与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到2035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可及得到充分保障,医药产业具有更强的创新创造力和全球竞争力,基本实现监管现代化。
具体包括: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效、支持医药产业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等六大类24条细则。
具体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4〕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
三、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效
四、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医药产业合规水平
五、支持医药产业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六、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和安全需要的监管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会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