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守初心
风清气正迎国庆
郴州市郴县路小学
尊敬的全体教职员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上级部门关于教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及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持续深化清廉学校建设,推动形成崇尚师德、廉心正行的良好风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氛围。值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学校对廉洁过节作如下提醒:
1.禁止组织学生进行违规有偿补课。
2.禁止组织或动员学生参与培训机构、购买教辅而谋取私利。
3.禁止在校外违规办班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禁止聚众赌博、酒后驾车等一切违法活动。
5.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和购物券等财物。
6.不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娱乐休闲等活动。
7.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联系家长谋取个人利益。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节日期间,请大家节俭消费,不铺张浪费,珍惜粮食,反对舌尖上的浪费。
10.假期出行,注意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11.严禁违规因私出国(境),如需出国(境)请提前报备、审批。
12.不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其他活动。
希望老师们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守师德底线,为营造廉洁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做出更多贡献!
最后,祝全体师生及家长国庆节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郴州市郴县路小学
2024年9月30日
END
供稿:陈 静
一审:纪检室
二审:李邦松
三审:雷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