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及保证金
标的一转让底价:¥0.0880 万元/吨,保证金:¥2.7 万元
标的二转让底价:¥0.0770 万元/吨,保证金:¥2.4 万元
标的三转让底价:¥0.0910 万元/吨,保证金:¥3.6 万元
标的四转让底价:¥0.1030 万元/吨,保证金:¥9.3 万元
标的五转让底价:¥0.8020 万元/吨,保证金:¥7.3 万元
标的六转让底价:¥5.0200 万元/吨,保证金:¥46 万元
标的七转让底价:¥0.6300 万元/吨,保证金:¥0.2 万元
交易条件
1、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买受人在收到委托人通知后20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完成合同签订。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委托人、买受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后,通知买受人将剩余货款由买受人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由于买受人原因影响合同进度的,相应款项逾期不交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合同自动取消,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2、合同签订后,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1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1月内由委托方视情况无息退返。
3、标的包括多种规格,竞买人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核实。
4、提货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提货。
5、货物由买受人自提,装运费等费用买受人自理。
6、买受人在收到委托人通知后20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完成合同签订。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等,否则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物,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报废物资的品质、含量、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处置,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及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标的物数量、质量、完整程度以及能否使用等情况,委托人不做承诺,标的以委托方移交时现状为准。委托人对标的描述、图片等信息均不作为承诺,标的一切情况以展示所见实物为准。竞买人应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竞买人如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验标的,却依然报名参加拍卖项目的,出现一切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物数量、质量、完整程度以及能否使用等情况知晓并认可。
2、拍卖标的如有清单,由于资产积压多年,存在部分损毁情形,此清单仅供参考,请竞买人以现场标的勘验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判断,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报名参与拍卖,视为接受标的和清单的一切现状,竞买人及买受人不得再以现场标的与清单存在差异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将给予处罚。
3、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拍卖人无关。
4、买受人在提货期间需遵守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他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提货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5、买受人必须按广东石化公司要求及时提货,未按委托方要求期限拉运标的,每逾期1日,委托方有权按履约保证金的1%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不再返还。
6、提供增值税发票13%。
7、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并分别向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如不交纳,则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8、竞买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并分别向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佣金账户名称: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账号:080 2212 0092 00065682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9、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4.11.12 -2024.11.25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11.12-2024.11.25(16时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11.21 -2024.11.22
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11.12-2024.11.25(16时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4.11.26下午14:00 开始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s://www.gsxt.gov.cn/)为准。竞买人应当自行勘验标的,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概不负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5日16时
勘查信息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11.12-2024.11.25(16时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11.21 -2024.11.22联系人:王琢 15243222995/0432-63900257
项目照片
标的一:
标的二:
标的三:
标的四:
标的五:
标的六:
标的七:
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编织袋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
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编织袋处置项目
转让底价
¥0.25 万元/吨
保证金
¥8 万元
交易条件
1、意向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竞买保证金,待标的成交后且产权交易机构确认拍卖人收到佣金、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自动转为预估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受人通过基本账户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资产转让合同》后,按照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预估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2、买受人需支付合同全额预估交易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由产权交易机构代管。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保证标的履约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履约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安全、环保等事故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及其他违反履约条款的事项。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履约完毕并且最终实际结算金额结清后(双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经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无任何异议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无息退还。
重大事项披露
1、签订合同后,买受人应在支付全部预估价款后办理进厂提货相关手续,待审批通过具备提货条件之日起7日内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提货,采取自提方式,买受人在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在提货之日起15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物资出厂,并按照委托方要求对现场进行清理。
2、竞买人应慎重考虑各项不利因素,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未来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此项目,一旦参与视为承担各种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拒绝履行合同的,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
3、若买受人未按照委托方要求时限内提货,买受人按照违约处理,违约金在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本次处置范围仅限于现场踏勘指定范围内的废旧编织袋,买受人必须同时运走,搬运、拉运过程中产生的现场垃圾等无价值残料由买受人负责清理。
5、本次处置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编织袋的完整程度、数量、质量等均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和指定范围为准,标的为预估重量,买受人实际提货重量以双方现场检斤为准进行计算,成交单价不做调整。最终实际检斤重量可能与预估重量差异较大,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对预估重量的准确性承诺。竞买人应参加踏勘,根据现场实物现状及范围自行判断是否参与,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实物现状的认可。
6、本次转让的废旧编织袋属于废旧物资,不得再次利用,如果再次利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7、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4.11.12-2024.11.20 16时止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11.12-2024.11.20 18时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11.19-2024.11.20
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11.20 16点前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4.11.21 13:30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应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物资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等内容。且竞买人需对照标的物性质,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
信息披露时间
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0日16时
勘查信息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11.12-2024.11.20 18时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11.19-2024.11.20
查勘登记电话:齐先生 18686551576
项目照片
报名指南
竞价指南
网络报名指南请点击此处
查看竞价指南请点击此处
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链接
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编织袋处置项目链接
提示
欲了解以上项目详细信息,可登陆我所网站查询或来人、来电咨询。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地址:沈阳市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咨询电话:(024)23780910、2256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