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突发的交通事故,背负了19万元的赔偿款,逃避?还是勇敢面对?家住铜官区的方某选择了后者!
2020年5月,方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同样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胡某相撞,双方各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2021年12月,经铜官区法院判决,方某应赔偿胡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19万余元。因方某夫妇均系工厂普通工人,收入较低,家中老人年迈,子女尚小,无力一次性付清债务。2022年2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胡某作出部分让步,减免了方某3万多元的赔偿款,方某当日支付了胡某8万元,并自2023年开始,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2万元,直至16万元赔偿款全部付清。2023年、2024年,房某均及时按承诺足额履行了付款义务。方某的这些举动,也消除了胡某之前的气愤和不解,双方又恢复了和和气气的良好关系。
掷地有声的承诺振聋发聩,持之以恒的坚守润物无声,两年多来,方某省吃俭用、辛苦赚钱,用质朴的行动诠释了诚信为本、一诺千金。铜官法院呼吁每一位被执行人诚信做人、踏实做事,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