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按照市市场委《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坚持以案件查办为主线,强化查源头、全链条、严打击,严查“特供酒”生产经营相关违法行为。
一、严查酒类生产者,清除源头隐患,我局以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展示(柜)室等为重点,对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标签标识、委托生产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通过详细查阅生产者生产计划、委托生产合同、广告宣传手册等内容,严查是否存在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把酒品包装和商标文字审核关,杜绝使用“特供、内供、专供”等字样的标签标识。
二、严查酒类经营者,打断流通链条,我局以超市、烟酒专营店、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和市场周边的散装白酒销售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查看经营者所售酒品是否名称或包装带有“特供、内供、专供”等字样、进货台账与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有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存在销售假冒酒品等情况。同时,针对部分违法经营者“货架上摆真酒,柜台下藏假酒”等隐蔽销售的情形,重点对柜台下、储物柜、仓库内、里间休息区等可能藏匿区域进行检查。并于2024年10月21日在某烟酒商行内查获印有“特需专供”字样的白酒2箱(共计12瓶),执法人员对上述白酒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该案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
三、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广告经营主体落实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 。同时,全面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信息监测排查,搜集“特供酒”问题线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特供酒”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食品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化生产端治理、销售端清查、广告、网络等领域监管,严打“特供酒”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特供酒”清源打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