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碧溪社会文明程度有很大提升
但依旧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让城市的文明形象 “打了折”
垃圾随便扔?谁来管
你监督 我举报
让垃圾“就位” 让文明“归位”
案例一
●时间:2024年9月19日
●地点:滨江新城邻里中心附近
●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巡查至滨江新城邻里中心附近时,发现当事人曹某某向车窗外丢弃烟头,存在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
●结果:处以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地点:扬子江大道
●违法行为:经热心市民提供线索,联合交警部门进行研判,发现当事人候某某向车窗外丢弃废纸,存在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
●结果:处以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一
● 时间:2024年9月19日
● 地点:滨江花园
● 违法行为:当事人胡某存在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 时间:2024年9月19日
● 地点:华鑫天域居
● 违法行为:当事人曹某存在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 地点:金科源江筑
● 违法行为:当事人郭某存在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城市之美不仅在于高楼林立
也在于那些被我们常常忽略的细节
每一片落叶 每一个烟头 每一张废纸
都在无声地诉说着这座城市的故事
今天,就让我们从小事做起
从“不乱扔垃圾”开始
做践行文明的先行者
供稿 |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
审核 | 邓雪 居明 曾丽丹
发布 | 李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