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谣言类言论包括流言、讹言、妖言、谣言(民间歌谣)、谶言、谶谣、政治神话、民间传说等。流言在汉代指难以追溯起源、未能证实却在公众中散布传播的言论,针对公众关心的时政时事作出批评和议论,或提供非官方、非主流的解说版本。至于其传播的信息是否真实,批评有无根据,应定位为诬蔑、诽谤还是物议或公众舆论,要视具体的历史语境和当事人的立场、利益而定。
汉代史籍中以“讹言”描述的言论现象往往与流言类似。只不过,流言兼指在朝廷或民间散播的言论,讹言则更多用来描述民间流传之言,有时也带有怪诞妖异的色彩。流言和讹言都适用于传播来自非官方渠道的“小道消息”,交流对不明朗时势的猜疑和不满,提供不同于官方版本的时事解说。
在汉代的法律论述中,妖言是可以入罪的邪说,因为它具有以下犯上、不利在上位者的性质。在政治论述中,妖言的特征是不祥和惑众。所谓不祥,可能与超自然或神秘现象有关,但更多的是指“言语非常”,甚或“无稽之谈”,往往是官方深恶痛绝的一些论调。至于惑众,更非妖言的专利,也是所有谣言类言论的特性。
谣言(民间歌谣)与其他谣言类言论不同之处在于它以韵文形式表达,朗朗上口,通俗易记,便于在庶民、儿童等识字较少的群体中流传。另一个不同之处是在汉代的政治思想主流论述中,谣言不但未被污名化,反被视为民心民意的自然流露,可以在庙堂论述中公开引用。谣言用语生动、形象、尖锐,于传播消息、评论时政之外,更擅长表达较浓烈的情绪:讥刺、诅咒、怨怒、宣泄等。
流言、讹言、妖言、谣言等言论信息的有效期一般较短。如果其存活期长一些,所表达的愿望最终得以实现(即所谓“一语成谶”),又或者其含糊、抽象的语言能够提供受众足够的想像空间,令他们能“破译”出他们所期待的天启信息,它们就成为谶言和谶谣。存活期更长久、情节不断丰富的一些谣言类信息,最后可能发展成为官方认可的政治神话或民间认同的传说故事。
在汉代社会数百年历史中,谣言类言论曾大量出现,而我们所能见到的,只是其中极小一部分,有幸被当时的史家选中而记录下来,流传至今。就目前所见汉代史籍记载的流言、讹言、妖言、谣言、谶言等,多发生、流传于西汉成、哀、平,东汉桓、灵之世,以及两汉之际、汉魏之际。可能是由于在这些较混乱的历史时期,谣言类言论最易发生及传播;也可能是因为史家对这些时期的政治多持负面评价,所以记录大量谣言类言论,以为批判的论据。无论如何,从心理学、社会学的一般观察来看,这种历史情境确实是孳生谣言的肥沃土壤。
例如西汉每到权力结构严重失衡之时,或东汉后期政争激化之时,朝野民间的批评流言就会汹涌而至。而自然灾异与社会危机也最易诱发讹言。西汉元成之际,宦官、外戚、朝臣相争,废立流言不绝,各地水旱连绵,民情扰攘,讹言纷传。当社会、政治秩序紊乱,以下犯上的妖言就容易浮现。批判性民谣多针对政策失误和吏治败坏,而西汉元成、两汉之际、东汉末年是民谣传播的高峰期。谶言、谶谣、政治神话每每出现于政局不稳、改朝换代之际。
现代谣言研究发现,当社会出现冲突、矛盾、动乱甚至危机,谣言就特别活跃。因为每逢这样的时刻,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格外感到焦虑、恐惧、无助、怨愤,迫切需要宣泄、合理化自己的情绪,“发现”对当前处境的“合理”说明、解释,以及可以满足其“集体期望”、“合理想像”的预言。然而官方渠道提供的相关信息,常被人们视为不完整、不清晰、故意隐瞒真相,难以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于是,谣言类言论就会应运而生,广泛传播。
谣言类言论主要通过非官方渠道传播。例如汉代的流言、讹言、妖言,主要在人与人之间,私下口头传播,即所谓“群下讙哗,庶人私议,流言四布”。许多传谣者宣称其信息源自“道路流言”即“道听途说"。这也许是真的,也可能是想隐匿其消息来源。如果有关言论涉及公众重大利益或重大兴趣,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传播有时也颇大张旗鼓,毫不遮掩。其传播方式相当多元,速度亦可算惊人。
非官方渠道谣言信息传播的高效率,可能与灾异或社会政治危机情境中人们的集体焦虑心态有关。在这种语境中,人们的不安全感、恐惧感会以倍数放大,对谣言类信息的需求大增,群体依赖意识增强。流言、讹言、妖言虽然主要以口语形式传播,但西汉也已出现散发黑函的手法:“流言飞文,哗于民间。”东汉张角等黄老道徒“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书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而当高层政治斗争公开化,通过“移檄郡国”这样的官方渠道散布流言、攻击政敌的手法,抑或有所闻。
秦汉谶言的传播,早期与讹言、流言、妖言、谣言一样,也以口语为载体,在人际传播中建构成形。《史记·陈涉世家》叙述说,陈胜令人伪作狐鸣“大楚兴,陈胜王”,与他同行的戍卒们听到后,“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又如出自望气术士的谶言“东南有天子气”,于秦末汉初数十年间,曾以口语方式,在朝廷和民间辗转流传,其表述语言也在传播过程中屡经修改,以符合不同的历史语境。
西汉中期以后,以文字为载体的谶言结集在谶言传播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甘忠可以广收弟子的方式,传授其《天官历》、《包元太平经》中的谶言。西汉末至东汉,大量谶纬文本流行于世。刘秀的老同学强华自关中来献《赤伏符》,劝其称帝,《赤伏符》就是以文字为载体的谶言集。无论在事前还是在应验之后,谶言都需要“破译"。不同立场、不同视角、不同期望,会产生出不同的破译版本。这些版本也需要在广泛传播中彼此竞争,争取支持,经过多轮淘汰,产生出最后的赢家。
谶言传播还有一种形式,就是私人之间的秘密传授。如新莽道士西门君惠私下告诉卫将军王涉,国师公刘秀(歆)的姓名应谶,将为天子。东汉方士单飚向光禄大夫桥玄预言魏国当兴,“而魏郡人殷登密记之”。谶纬家董扶私下告诉刘焉“京师将乱,益州分野有天子气”。蜀地谶纬家杜琼不肯教自己的儿子们谶纬之学,因为“晨夜苦剧,然后知之,复忧漏泄,不如不知”。这是因为谶言内容往往与皇权合法性、改朝换代、重大人事变动密切相关,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如果公开散布,政治杀伤力和自伤力都会很大。
汉代流行的政治神话,如非事后编造,其前期形态也属于谣言、传言,多出自本人、家人或利益相关者,再经非官方渠道的传播建构,情节逐渐丰富、饱满。其结局则成王败寇。权力角逐胜利者的有关传言获得官方乃至公众认同,登上庙堂,载人史册,成为神话。失败者的类似传言,有时也见诸史籍、流传民间,不过是沦为妖言、笑柄。
有影响力的谣言类言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惑众。这是中国历代统治者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竭力封杀谣言类言论的一个重要原因。如秦始皇指群儒“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淮南王刘安的谋逆罪状之一是“荧惑百姓,倍畔宗庙,妄作妖言”;王莽子王宇“流言惑众,与管蔡同罪”;西汉末翟义等“反虏流言东郡,逆贼惑众西土”;新莽末年绿林群雄“妄流言惑众”。至东汉中后期,社会多动乱,又有原始道教兴起,此类事件尤多,于是有“妖惑”之词,即以妖言妖术煽惑群众之意。
所谓“惑众",即影响众人的意向、意愿。有惑众能力的谣言,都是传播范围较广、较能为众人接受之言。谣言惑众的范围和影响力在汉代相当可观。西汉哀帝时疯传西王母诏筹至万人空巷,东汉末“苍天已死,黄天当立”迅速传遍大江南北,都是经典案例。
根据谣言研究的经典论述,谣言类信息一旦被众人接受而进入传播、扩散的非官方渠道,它的始作俑者(如果有的话)就不再能控制它的成长和变化。传播过程是双向甚至多向的,是动态而非静态的,是开放的而非封闭的。每一个传播者都参与创作。共识形成于传播过程中的互动、增益、删减、润饰。最后成型的谣言所包含的政治、社会或宗教动机、诉求、期望、批判目标甚至表达方式都属于集体而非个人,例如霍光打击政敌引起的“群下讙哗,庶人私议,流言四布”,以及“西王母行筹”过程中所呈现的群体心态。谣言能够惑众,因为它往往是特定人群在特定时空的情绪、心态、期望的真实反映和宣泄,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在一定范围内,反映了民意。
中国的传统政治思想一向有“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的理念。汉代学者只不过是在洪范五行论述框架中诠释妖言等谣言类言论反映民意的理论依据:当君主的号令背戾民心,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钳口,则怨谤之气自发为歌谣,为诗妖。当政局、社会面临危机和灾难时,这样的谣言就会有极大的心理需求。这就是为什么两汉之交及东汉中后期大量讹言、妖言、谶言层出不穷,广泛流传,以妖言为号召的“妖贼”、“妖巫”领导的武装反抗此起彼伏,声势浩大。
一则谣言,本身并不能煽惑群众,扰乱社会。只有当这则谣言的受众在心理上认同其表达的意见、情绪,或这一谣言的出现恰逢其时,有助于特定语境中某些人群的心态、期望的反映和宣泄,谣言惑众的局面才会出现。两汉历史上流行过的谣言何止千万,大部分己被遗忘,难以追踪。只有那些曾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代表了一定的民意和舆论,对社会、政治发生过一定影响的谣言,才有机会被史家选中,载录于纪、传,或辑入《五行志》,令我们今天得以通过这些略带扭曲的镜子,还原一些比较真实的历史画面,窥知在那个特定时空中的某些社会心态。
本文摘自《汉代的谣言》一书第六章,有删节。作者吕宗力,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