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不怂了,硬刚「职业打假人」

健康   2024-10-08 22:40   云南  

药店经营越来越难!难的不仅是门店客流下滑、药价被监管、营收亏损,还有一种难是应对职业打假人的恶意索赔。


一支小小体温计引发3000元罚款

职业打假无孔不入,防不胜防


6月中旬,一药店卖给职业打假人一支水银温度计,因为没有提供说明书,被举报至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要求双方签署和解书,并判定药店赔偿3000元。


水银温度计通常是10支/盒,单只水银温度计没有独立的外包装,说明书就像是一张随附品,在运输及陈列周期内,极其容易丢失和忽略。


另外,很多厂家在一盒里通常只放一张说明书,顾客购买单只,如果没有特意索要,店员在销售的时候很容易把它忽视掉,忘记主动提供。


就因这一小小细节处理不当,就被职业打假人钻了法律空子,赚取大量利益,同时也给药店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药店虽因自身过失导致售出商品没有说明书,但本意并非为了谋取利益故意不提供产品说明书。职业打假人牟利性打假,视打假为生财之道,致使药店“小错大赔”“小过重罚”,这种行为并不值得鼓励,甚至应该谴责。


职业打假常用伎俩曝光

重点涉及广告宣传以及新零售


据了解,职业打假的理由远不止于此,涉及药店经营的方方面面,真可谓是无孔不入。从商品标签到广告宣传再到员工行为,任何细微的疏漏都可能成为职业打假人攻击的目标。


据北京某连锁药店的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以来,北京丰台区内的多家连锁药店均遭受了职业打假人的胁迫,其中一些药店甚至在短时间内多次遭遇同一批人的“打假”,这让他们感到十分苦恼。


除了上述案例中提到的因器械、药品拆零未给说明书而引发的投诉外,职业打假人还常常盯住药店在“广告宣传”方面的漏洞。


“广告宣传”打假涉及到药店日常营销的多个方面,例如POP海报上的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没有有效广告批文而随意打广告、免费检测区的公益海报印刷产品信息等,这些广告宣传行为在药店的日常经营中随处可见,看似稀松平常,可如果一旦被职业打假人盯上,就可以成为他们骗取赔偿、敲诈勒索的“铁证”。


另外,买保健食品要求开药品发票、买保健品时诱导店员说出产品效果再录音存证举报其夸大宣传、大量购买药店自制产品后举报药店售卖三无产品等招数都可以成为职业打假人敲诈的理由,简直令人防不胜防。


如果此前实体药店还是被打假的“重灾区”,那么随着药品新零售业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药店订单来源于外卖平台,新零售O2O模式也逐渐难以逃脱被打假的命运。其中,新零售被投诉最多的问题就是产品涉及夸大宣传,据北京某药店店长反映,曾有一“顾客”从某外卖平台下单购买一小袋某品牌“葛根草本压片糖果”用于解酒,后以产品并无解酒效果、产品信息涉及虚假宣传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并要求大额赔偿。


面对职业打假敲诈勒索

拒绝妥协,绝不助长职业打假风气


面对职业打假人的猖獗态势,尤其是钓鱼式打假行为,药店是否就只能低头认怂,任其高额索赔?


不!越来越多的药店从业者给出了坚定回答:绝不妥协!他们明确表示,在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即便有错漏之处被其抓住,也绝不会选择息事宁人、私下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绝不助长职业打假风气!


“该走程序走程序,该罚款罚款,我们都认了!”北京某药店负责人表示,“不止我一个人是这么想,业内很多家连锁大家现在都是这个想法!”


打假行为本是为了规范商家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然而,遗憾的是,总有一些不良职业打假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利用法律空子,谋取不当利益,这不仅违背了打假的初衷,也给商家带来了巨大损失。


政策加强职业打假整治

营造优化良好营商环境


为了进一步规范职业打假人的行为,近年来,国家、地方也出台了相应规定。明确打假的合法行为界限,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防止其滥用权利,扰乱市场秩序。


202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首次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骗取赔偿、敲诈勒索的要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惩罚性赔偿、行政处罚制度要准确适用,避免“小错大赔”“小过重罚”。


此外,为加强对职业打假和恶意商业索赔整治,河北省公安厅、司法厅也将重点推出以下工作措施:


1、积极探索出台有效应对职业索赔人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关于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意见,明确恶意投诉举报的类型,通过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明确举报奖励的范围、落实投诉举报案件归档制度、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等工作,指导市场监管部门正确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


2、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改变担心怕事、息事宁人的心态,不惧恶意举报。对恶意打假者有无理取闹、高额索赔行为的,鼓励经营者主动寻求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帮助。


3、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省公安厅强化案件侦办,加大对“职业打假人”以负面报道、举报相要挟、以各种形式敲诈勒索企业的打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涉及企业经济发展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异常名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信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民法院等的沟通协调工作,提出加强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意见建议,积极构建防范打击职业索赔的长效机制。


总而言之,职业打假行为固然不值得提倡,但职业打假行为防不胜防,药店应对的最好办法,还是要时刻注意规范、审视自身行为,尤其是容易被忽视的细节问题。只有确保自身行为合规,才能无畏于任何人的打假行为!

来源: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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