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血腥决斗的黑暗历史

百科   2024-09-13 08:58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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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按:




根据费城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英语副教授卡丽莎·哈里斯(Carissa Harris)的记述,在1200年至1600年之间的英格兰和苏格兰,强奸(法律上定义为男性在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况下“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被视为刑事犯罪,并且有法律来处理强奸犯。女性自己可以在没有男性(父亲、兄弟或丈夫)帮助的情况下提出强奸指控。

不过,虽然强奸在中世纪属于重罪,可以处以阉割、绞刑,但其实真正执行的少之又少,这里面的原因很多,毕竟全部男性构成的陪审团不愿仅凭女性的指控就判处同样身为男性的嫌犯如此严厉的惩罚,加上中世纪人们普遍认为“女性爱哭爱撒谎”,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如果一位遭受强奸的女性想要走司法程序获得应有的公正,可谓困难重重。所以在当时的英格兰,民事诉讼(赔偿)往往多于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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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本哈根的丹麦皇家图书馆和慕尼黑的巴伐利亚州立图书馆内,保存着一些十分罕见的中世纪手稿,这些手稿描绘了一些即使在中世纪也极不寻常的场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进行决斗审判。
德国击剑大师汉斯·塔尔霍夫(Hans Talhoffer)绘制了这幅图,图中一男一女正在接受法庭批准的决斗审判。© Public domain
画中的男人站在一个齐腰深的洞里,手持带刃的棍棒,而女人则在上方走动,挥舞着看起来像是装在袜子里的石头。他们的眉头紧锁,脸上的表情凶狠,四肢满是血迹。
你可能在社交媒体平台如Reddit或X上看到过这些图片,并虚假声称它们展示了中世纪德国夫妻寻求离婚时的法律手段。然而,这些图片背后的真相要黑暗和复杂得多。
这些图片基于十三四世纪德国、奥地利及瑞士的法律,描绘了决斗审判,即所谓的司法决斗。司法决斗用于解决复杂的强奸和性侵犯指控。虽然决斗审判似乎与现代法庭相去甚远,但它们都强调了性犯罪的起诉有多么困难——无论是中世纪还是在今天。

《泰茅斯时辰书》(The Taymouth Hours)插图。© British Library

亚利桑那大学德语研究教授阿尔布雷希特·克拉森(Albrecht Classen)表示,强奸在中世纪被视为一项严重的罪行。如果强奸犯在法庭上被判有罪,他们会立即被判处死刑。“这是一种犯罪,一种严重的性犯罪,后果是:起诉和处决。”克拉森还撰写了一本关于此主题的书《中世纪的性暴力与强奸》(Sexual Violence and Rape in the Middle Ages)。
法律记录显示,针对妇女的性暴力是中世纪法庭处理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性犯罪类型(毫无疑问,中世纪也发生过其他性犯罪,但对妇女的性暴力有最清晰的记录)在强奸案审判中,举证责任落在受害者身上,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定罪几乎是不可能的。
克拉森说,今天我们在强奸案中依赖于DNA测试,而在中世纪,受害女性必须大声疾呼以引起公众关注,并找到能够在法庭上为她作证的证人。在年轻女性被强奸且无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法庭可以传唤女性法医检查她的处女膜。但这两种证据都有明显的缺陷。
根据十三四世纪的法律文献,男女之间的司法决斗,仅发生在涉及“Notnunft”的案件中。历史档案管理员和决斗法律历史学家阿丽艾拉·埃莱玛(Ariella Elema)表示,这个中世纪法律术语,专指针对女性的强奸、绑架和性侵。中世纪的法庭经常求助于司法决斗,来裁决缺乏明确证据的性犯罪案件,如“Notnunft”。

塔尔霍夫绘制的另一幅图显示,一名女子正在锁住她的男对手© Public domain

奥格斯堡(Augsburg)是一座位于慕尼黑西北约150英里的巴伐利亚城市,该市1276年颁布的一项法律规定,女性可以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向法庭指控男性对她的强奸。但是,如果男性发誓自己无罪,则可以为自己洗脱罪名。这时女性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接受誓言,要么决斗至死。
如果她选择决斗,男子将站在齐腰深的洞中,手持木棍,而女子则在上方,手持“袜子流星锤”与之缠斗。谁输了,谁就会被活埋。
到了1328年,巴伐利亚法律文书中又规定,决斗时男子的左手必须反绑在身后。如果男子输了,会判有罪并被立即斩首。如果女子输了,则会被砍断左手——作为对作伪证的惩罚。
埃莱玛表示,尽管司法决斗曾被用于解决许多法律难题,但其实极少真正发生。相反,决斗要面临的生命危险,通常促使双方达成非暴力的和解。对于性犯罪,司法决斗的主要目的在于,阻止女性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强奸指控。
“当今的立法者仍然在努力解决如何起诉强奸的问题。在许多情况下,由于根本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定罪,因此受害者会感到不满和屈辱,”埃莱玛补充道,“中世纪法院的哲学似乎是:‘好吧,如果你想冒犯上帝并尝试获得神的干预,我们会给你一种极为困难的起诉途径。’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在承认自己司法制度的局限性。”
这幅图描绘的是1288年在瑞士伯尔尼举行的一场司法决斗,这是唯一有记录的男女决斗审判案例:最终女方获胜。© Public domain
在中世纪欧洲,司法决斗用于解决强奸指控的唯一案例,发生在1288年瑞士首都伯尔尼。尽管面临诸多不利因素,这名女子最终战胜了她的对手。尽管记录稀少(中世纪的编年史家对此类案件通常讳莫如深),但1484年,由迪博尔德·席林(Diebold Schilling)撰写的编年史中,专门有一页描述了这场决斗。席林写道:

“1288年,人们记得,在伯尔尼的Mattequartier(伯尔尼的一个街区),发生了一场决斗,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互相决斗,最终女子获胜。”

埃莱玛认为,这位匿名女子的获胜,促使这些司法决斗在整个欧洲传播开来。以至于几个世纪之后,她在15世纪德国击剑大师汉斯·塔尔霍夫(Hans Talhoffer)1459年和1467年的插图中得到了永生。埃莱玛说:“我认为,在塔尔霍夫描绘她之前,她在许多男人的脑海里已经徘徊了整整两个世纪。”
15世纪时,当塔尔霍夫绘制这些图像时,司法决斗理论上仍然存在。
在线欧洲武术研究项目Wiktenauer的主编迈克尔·奇德斯特(Michael Chidester)表示,类似塔尔霍夫这样的手稿,其创作意图各有不同:“有些是由剑术大师为特定学生创作的,作为辅助记忆的工具。有些作品则是为贵族客户制作的。”十四五世纪,仅有36本此类手稿被记录在案,包括塔尔霍夫的两本。

塔尔霍夫在这幅画中描绘了一位女性用力抓住男性对手帽子的场景。© Public domain

埃莱玛说,尽管塔尔霍夫从未亲眼目睹过司法决斗,但他绘制的场景极为生动,可能是受舞台剧重演和幸存的知识碎片启发而创作的。但她也指出,所有来源都有其局限性,塔尔霍夫的画作也不例外。
“你正在研究来自中世纪的资料,而这个资料又来源于更早的中世纪资料。因此问题在于:这种重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会成为某种臆想?” 
对于克拉森来说,这些司法决斗有助于说明复杂的中世纪性别结构,这些结构在很多方面都与现代性别结构类似。尽管我们与中世纪的司法决斗相隔数个世纪,但我们的现代法律制度仍然与过去相呼应。强奸案仍然难以起诉,举证责任仍然往往落在性暴力受害者身上。
“那些不关注女性历史的人,意味着们他仍然在打一场愚蠢的仗。我们今天面临的社会斗争,比如种族主义、强奸和厌女症,都是过去问题的延续。”

文/Asia London Palomba

译/Agent May

校对/tim

原文/www.atlasobscura.com/articles/trial-by-combat-man-woman

本文基于创作共享协议(BY-NC),由Agent May在利维坦发布

文章仅为作者观点,未必代表利维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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