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刚去世,53岁翁瑞午就和5个子女商量,想要续娶。
子女并不反对,可一听女人的名字,立马变脸。长女反应最激烈,跑到女人家中怒骂,让她离父亲远点。
不料,翁瑞午执意和女人同居,不久吃上牢饭。
翁瑞午是晚清举人翁绶祺的儿子,上海典型的富家公子。他19岁迎娶指腹为婚的陈明榴,婚后生了5个儿女。
可因为同居这件事,他晚年病重,没有一个孩子在床前照顾。
翁瑞午同居的女人叫陆小曼,是民国著名诗人徐志摩的遗孀。
徐志摩尚在世时,他们之间已经传出绯闻。
徐志摩生命最后几年,在北平忙于教书赚钱给陆小曼花。
独自留在上海的陆小曼,却不堪寂寞,经常和翁瑞午待在一块,听戏、唱曲、郊游、抽大烟等,日久生情。
陆小曼美貌过人,只需招招手,翁瑞午就被拿捏得死死地,心甘情愿拿出大把钱来陪她消遣。
作为正室夫人的陈明榴,每个月却只能从翁瑞午那里拿到少量的钱,日子过得紧巴巴,5个子女的衣服还都是她一针一线缝制成的。
陈明榴这种憋屈的日子,在徐志摩去世后变得更糟。
徐志摩在世时,翁瑞午还有所收敛,只是白天跑去找陆小曼,晚上基本会回家;徐志摩一去世,翁瑞午没了顾虑,直接搬去和陆小曼同居。
如此一来,陈明榴就独守空房了。
陈明榴是旧式女子,丈夫和家庭就是她的一切。如今丈夫不回家,她的生活随之崩塌。
而且,翁瑞午不回家,也不离婚,把陈明榴晾在一个尴尬、悲哀的位置。左邻右舍免不了嚼舌根,把她看成没人要的“弃妇”。
精神的折磨,加上常年操劳家务、拉扯5个孩子,身体被拖垮。
1952年,陈明榴郁郁而终,年仅52岁。
从被抛弃,到去世,近20年时间,陈明榴的脸上从来没有过笑容,反而经常坐在空荡荡的屋里流泪。
长女翁香光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对父亲产生了怨恨。
这种怨恨,在母亲去世时达到顶点。
当时,母亲尸骨未寒,父亲便和他们5个子女商量,要续娶陆小曼。翁香光坚决反对,弟弟妹妹也都和她站在同一阵线。
可翁瑞午一意孤行:“小曼已经委屈了这么多年,我必须给她一个名分。”
翁香光气极,认为这是陆小曼的主意,于是跑到陆小曼家,指着她的鼻子怒吼:“你这种女人休想嫁进我们家,离我父亲远点!”
陆小曼也知道自己一直霸占翁瑞午,伤害了陈明榴。因此面对翁香光的责骂,她不敢回应。
然而陆小曼也只是在心里愧疚一下,她是不会离开翁瑞午的。
她生活奢侈,开销巨大,自己又没有经济收入,离不开翁瑞午的供养。
不过她可以不要名分。
反正在外界看来,她私生活混乱,名声早就坏透了,有没有名分对她来说影响不大。
因此,陆小曼劝翁瑞午体谅孩子们的心情,不结婚就不结婚。
翁瑞午向来对陆小曼言听计从,这次也一样,继续和她过着不婚同居的潇洒日子,完全忘了发妻陈明榴还尸骨未寒。
翁香光恨父亲对母亲的绝情,从此躲得远远地,不再过问父亲和陆小曼的事情。
陆小曼也乐得清静,日子过得岁月静好。
然而,没有名分的感情从来是靠不住的。
陆小曼以为翁瑞午对她情比金坚,不料,一张法院的传票,让她瞬间梦碎。
那是一个母亲将翁瑞午告上法庭,称她的女儿被翁瑞午糟蹋了,还生下一个女儿。
证据确凿,翁瑞午被判入狱,期间还患了病。
遭此劫难,加上年迈,翁瑞午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出来后想和子女们修复关系。
翁香光仍心有怨恨,不肯原谅,其他子女有的在国外也不回来。
翁瑞午卧病在床,身边只有陆小曼一人。然而陆小曼是手不提肩不能扛的娇女子,又如何照顾得了他?
直到他病入膏肓,翁香光才生了恻隐之心,赶来照顾,可那时留给翁瑞午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很快,翁瑞午去世,享年62岁。
翁瑞午把大部分金钱、时间和爱都给了无名无分的陆小曼,却对自己的妻子和子女不管不顾。
可怜陈明榴为他生养5个孩子,操持家务劳心劳累,换来的却是丈夫的无情抛弃。
或许,有人说,翁瑞午和陈明榴是包办婚姻,对她没有感情,不可强求。翁瑞午对陆小曼是真爱,才会为她付出那么多。
可不爱不是伤害的借口。翁瑞午的做法,确实给陈明榴带来伤害,导致她郁郁而终。
这份伤害,也影响了他和子女的关系。在他晚年病重时,5个亲生子女都不肯在身边照料,也是自食恶果。
陈明榴是好妻子,翁瑞午如果能忠于妻子,忠于婚姻,或许就能获得子女的尊重,晚年生活想必也会更加幸福。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参考来源:《徐志摩传》宋江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