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徐志摩去世后,陆小曼和有妇之夫翁瑞午同居,遭到公公怒斥:“你不再是徐家儿媳,取消每月300元的资助!”
陆小曼不甘心,跑去求助胡适,对方却说:“离开翁瑞午,我养你。”
陆小曼听完,心里很不是滋味。
徐志摩不幸飞机失事时,陆小曼只有29岁,沉重的打击,让她原本多病的身体更加虚弱。
那是陆小曼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她太需要像翁瑞午这样的人陪在身边了,翁瑞午就是她的救命稻草。
美中不足的是,翁瑞午已有家室。
一开始为了避嫌,翁瑞午都是白天报到,晚上离开。
陆小曼没有说话,径直去了三楼。翁瑞午便在二楼睡了一夜。
这件事传到徐志摩的父亲耳朵,变成“陆小曼和翁瑞午同居”。
陆小曼没有经济收入,原本每月这300元已经不够她花了,现在还给取消,那她还怎么活?无奈之下,她跑去求助胡适。
说起来,胡适和陆小曼之间也颇有一段情缘。
胡适比徐志摩还更早认识陆小曼,只见一面便被她过人的气质所吸引,直夸赞她是“北平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
据说胡适早就看上陆小曼,但碍于家中有一位剽悍的妻子江冬秀,他有贼心没贼胆,才把陆小曼让给好友徐志摩。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经常有来往。
此外,他们也经常有书信往来,为了防着江冬秀,还专门用英文写。陆小曼给胡适的信,落款是“你永远的玫瑰,媚娘”。
可见,他们的感情非同寻常,而胡适的社会地位又很高,因此陆小曼有了经济困难,第一个想到找他帮忙。
胡适没有让陆小曼失望,豪爽地说:“你的一切开支,我包了。”
然而,陆小曼还来不及高兴,胡适就向她提出3个条件:
第二、戒掉大烟;
第三、离开上海,到南京生活。
陆小曼一听就傻眼了,胡适简直是在为难她。
她的病,离不开翁瑞午的推拿治疗;她抽大烟早已成瘾,要戒掉谈何容易;而南京有江冬秀在,她要是去了,算胡适的什么人呢?保不准会闹的鸡飞狗跳。
思来想去,陆小曼拒绝了胡适。
事到如今,陆小曼不愿自力更生的话,就只剩一条路可行,那就是委身翁瑞午,接受他的供养。
翁瑞午早已对陆小曼情有独钟,也处处示好,只因为他有妻子,陆小曼才迟迟不愿接受他。可如今陷入穷困,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就这样,陆小曼正式和翁瑞午同居。即使没有名分,她也不在乎,只要翁瑞午真心待她,就足够了。
然而,没有名分的感情,终究是靠不住的。多年后,她还是遭到翁瑞午的背叛。
结果,已经56岁的翁瑞午,见关小宝年轻漂亮,没忍住和她发生关系,生下一个私生女。翁瑞午还被关小宝的母亲告上法庭,吃了2年牢饭。
此后,陆小曼越发频繁地想念徐志摩。她在家中客厅放了徐志摩的大幅遗像,每天供奉献花。
1965年,陆小曼病重住院,对前来探望的好友赵清阁说:
可这个遗愿,被徐家人拒绝了。
陆小曼没有孩子,自然没人为她争取,旁人亦不会同情她。最终她的骨灰无人收敛,经过混乱年代后,不知去向。
这样的结局,不可谓不凄凉。
可这一切,又是陆小曼自己选择的结果。
人生的每一次选择,都是有得有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