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西公布2023年度
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名单
全区15个县(市、区)榜上有名
根据《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
获激励的县(市、区)今年将获得
一次性激励资金600万元
按照《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全区各县(市、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获耕地保护激励名单分别是:
南宁市武鸣区、江南区
柳州市鹿寨县
桂林市永福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平乐县
梧州市龙圩区
北海市合浦县
防城港市东兴市
贵港市覃塘区
玉林市容县
贺州市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河池市宜州区
来宾市象州县
据了解,2023年,广西通过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攻坚耕地保护各项重点工作、推深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等措施,实现了一般耕地同比增加145%,助力广西耕地连续两年实现净流入。
《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明确,获得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的县(市、区)政府应将不低于80%比例的激励资金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支持承担耕地保护具体任务、成效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乡镇激励对象名单由县(市、区)政府制定相关规定评定。同时,激励资金主要用于耕地的保护、建设与管理,包括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等日常管理、耕地质量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和田长制标识标志更新更换、对举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奖励等。
来源:广西日报
编 辑:曾 颖
校 对:陶丽凤 王红玲
审 核:汪文卿
监 制:邓世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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