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公 告
高密市公安局
关于对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2024年以来,李某某等人以辽宁易康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油莎豆种植加工投资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因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高密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开展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查明案情,严厉打击和惩治犯罪分子,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挽回损失,现公告如下:
一、请参与辽宁易康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投资人,务必于2024年10月20日(接受报案材料截止日)前到高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将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投资人报案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案材料需写明投资经过及本金、收益的支付明细情况(附相关投资协议、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凭证截图等),其他可证明参与投资交付款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安机关郑重敦促参与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珍惜机会,自公告之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投案自首者将依法从轻处理
请广大投资参与人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取证工作,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恶意煽动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8563632750
张警官
联系电话:18563632521
特此公告
高密市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高密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