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在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上的致辞

文摘   2024-11-04 08:00   吉林  

(消息来源|吉大人文社科)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

2024年10月26日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相聚在杭州,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王洪祥同志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来自全国各地的宪法学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向长期关心和支持宪法研究会工作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过去一年,宪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郑淑娜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在研究会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参与咨政建言、开展学术交流、推进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三进”。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繁荣宪法学研究、服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实践、培养新时代宪法人才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名誉会长和多位副会长全程参与了《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策划和编写工作。持续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不断加大宪法学国际交流力度。韩大元教授作为国际宪法学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莫纪宏研究员作为国际宪法学协会(终身)名誉主席,积极履职尽责,提升中国宪法学的国际话语权,增强中国法治的国际影响力。总而言之,是取得了新成绩、作出了新贡献。中国法学会对宪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对宪法学研究会未来的工作谈三点意见:


第一,全面深刻理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安邦、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把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十个坚持”之一,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把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从原来“十个坚持”的第六位提前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的第四位,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第一要务。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高度重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惨痛教训之后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火车头”。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是一个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一项行动纲领和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落实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具体实践。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标题就选取为《谱写新时代宪法实践新篇章》,在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做好新时代宪法工作、谱写新时代宪法实践新篇章的五点指示: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二要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三要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四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五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


第二,不断增强对“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认识和认同,切实加强宪法实施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的署名文章中强调指出,“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这里所说的中国宪法理论主要指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核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宪法理论。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推动中国宪法理论、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创新发展、推动宪法文明进步的重大成果,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领导人民立宪、修宪、行宪的伟大进程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宪法基本原理、基本规律、重大理论、重要观点的系统提炼,更是对新时代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领导人民科学修宪、民主修宪、全民尊宪、全面行宪的鲜活实践的科学概括。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系统集成、内在融贯的理论体系,主要内容包括15个方面的重要论述,即:关于马克思主义宪法观、当代中国宪法观、宪法一般原理和中国宪法基本理论的论述,关于宪法文明史和中国宪法发展史及其发展规律的论述,关于宪法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论述,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论述,关于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论述,关于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的论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论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论述,关于坚持宪法确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论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论述,关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论述,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论述,关于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的论述,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宪法理论研究的论述,关于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的论述,等等。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宪法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深刻揭示了世界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建设发展的普遍规律,尤其是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集成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宪法观、建构了新时代中国宪法观,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夯实了思想根基,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充分发挥宪法的根本法、总章程作用提供了科学指引。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宪法理论的知识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政治认同,不断提高学习好、讲授好、贯彻好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自觉性、能动性、实效性。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70周年,从我国宪法制度七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我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我们深切感受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是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迈向强起来的根本宪法基础和法治保障。“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本次年会主题是“新中国宪法七十年”,这是一个很好的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走过了70年光辉历史,7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不断成熟定型,宪法在实施实践中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创造了历史性经验,非常值得宪法学界认真总结并提炼为规律性认识、真理性范畴。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建设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关键是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只有宪法学形成科学的自主的知识体系,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才能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轨道,宪法学知识才能有效地指导宪法工作和宪法实践。去年,我们把建构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作为教育部实施的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重大专项的第一个重大项目,希望项目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推进,为后续各部门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提供经验、树立标杆。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在这方面,宪法学界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从宪法学教学规律来看,宪法学教学不仅要讲清讲明宪法文本、宪法制度、宪法规范等知识要点,更要理论联系实际地讲好讲透新时代中国宪法的立场观点方法,筑牢宪法学知识大厦的中国理论基石。巩固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指导地位,关键是要理直气壮地传播马克思主义宪法观、新时代中国宪法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划清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本质区别,看清少数人试图为西方“宪政”穿上学术外衣、用以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否定中国宪法对人类法治文明作出历史性贡献的恶意,有骨气、有底气、有理据地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第三,进一步引领提升宪法学者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总章程,宪法的这一属性决定了宪法学在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基础性、统领性地位,也确立了宪法学者在法学界的导向性、引领性作用。宪法学研究会1985年在贵州成立以来,以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毛泽东思想的宪法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为指导,围绕着宪法制度完善发展和宪法实施实践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学术研讨,取得了大量丰硕的学术成果,为形成中国宪法理论体系、建设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以宪法为基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出了特殊贡献。在此,我们向对中国宪法学研究和宪法建设事业奉献毕生精力、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一辈宪法学家张友渔、王叔文、肖蔚云、许崇德、吴家麟、张庆福等前辈表示崇高敬意!向在宪法学教学研究和推进宪法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者表达敬佩和问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当下和未来一个时期擘画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的宏伟蓝图,提出四个重大命题,一是“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二是“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三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四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即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四个重大命题的底层逻辑都是宪法和宪治。宪法学研究会要紧紧围绕这四个战略命题进行学理化、体系化研究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宪法学知识体系、转化为资政育人的学术资源、转化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支柱,开辟新时代中国宪法研究新境界,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新篇章。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总目标,宪法学术共同体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希望大家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为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祝与会同志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

责编 | 熊佳琳

指导老师 | 宋绍伟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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