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保健】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及标准(供参考)

教育   2024-10-22 14:03   黑龙江  

当前正值秋冬季传染病高发风险期,主要包括流感、新冠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等肠道传染病。为了孩子们能健康快乐地生活学习,根据《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特别是“一案八制”要健全。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标准


1.甲类(2种):鼠疫、霍乱。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


2.乙类(28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新冠病毒感染、猴痘。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应2小时内报告外,其余乙类传染病均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


3.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手足口病。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


水痘、恙虫病参照丙类传染病报告。


二、聚集性疫情报告标准


1. 在同一班级或宿舍(≥1例/周)出现疑似甲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 小时内报告。


2. 在同一班级或宿舍(≥2例/周)出现疑似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 小时内报告。


3. 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疑似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 小时内报告。


4. 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痛、腹泻;等等)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学校内易高发的传染病)


1.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1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2.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3.细菌性痢疾:3天内,在同一学校出现10例及以上细菌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4.手足口病:1周内,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5水痘、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6.结核病: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


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于2小时内上报.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明确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保健老师)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要求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3. 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4. 明确报告流程:班主任发现班级有疑似病例后,及时请校医(保健老师)检查,经校医确认并统计,达到聚集性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的,疫情报告人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并按照工作规范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5. 发现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或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除按上报流程进行规范报告之外,还应积极主动配合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调查。


学校晨检、午检制度


1. 学校应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明确卫生室(保健室)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学校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检和报告。


2. 班主任、校医(保健老师)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


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


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


三摸:有无发热、发冷;


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发现学生有发热(腋温体温计读数≥37.0℃)、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校医(保健老师)要及时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如怀疑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应让其及时佩戴口罩。


3. 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1)晨检结束后,班主任填写晨检记录表,并于当天上午第一节课下课前交由校医汇总,若班上无学生出现异常情况,班主任要进行“零”报告;若发现聚集性情况,校医(保健老师)要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或在学校专设隔离室隔离,及时诊治,不得带病上课。


(3)校医(保健老师)每天根据晨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按照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4)学校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班主任或校医(保健老师)应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寄宿制学校,安排宿舍管理员进行晚检,内容同晨检。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与其他班级学生在乘坐校车、用餐、游戏和体育等活动时要相对隔离。


(5)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学校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秋游、运动会、晚会等集体活动。如不可避免的,学校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6)在晨检时间以外,师生、教职员工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均有责任及时向校医(保健老师)报告。


(7)因晨检不落实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学校或班级出现传染病疫情,对事发学校进行倒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者有重大疫情发生时,启动应急响应,增加午检时段,程序和标准同晨检。


学校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2. 各班班主任应每天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交由校医(保健老师)。


3. 校医(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 校医(保健老师)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黑龙江省学生健康管理平台”。


5. 班主任要协助校医(保健老师),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发生传染病疫情时,校医(保健老师)每天将既往病例治疗、转归以及新发病例情况向疾控机构报告。


学校复课制度


1. 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居家观察期满后,须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2. 若校医(保健老师)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保健老师)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学校上课,并遵照校医(保健老师)的建议继续居家观察。


3. 若家长对复核结论、居家观察建议存在争议,由校医(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


4. 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5. 没有患病而停课的学生在停课时间结束时即可复课,复课当天,学校要严格晨检制度,对手续不全,或发现有症状的不得返校上课。


学校通风、消毒制度


一、通风、消毒要求


1. 教室、办公室、宿舍、卫生室(保健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厕所等学生聚集场所每天定时通风与换气;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每天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 未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食堂、厕所等学生聚集场所每天消毒一次;教室、活动室、办公室、校车每周消毒一次。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要增加通风、消毒频次,疾控机构要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确保达到消毒效果。


3. 做好通风、消毒记录的登记,并安排专人不定期督导检查。


二、消毒方法


(一)学校卫生室


1. 诊疗工作前、后要洗手。


2. 治疗室、换药室每天早晚各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一次(紫外线灯辐照强度≤70uw/cm2,或者使用超过 1000 小时要及时更换)。观察床用品至少每周清洗消毒一次,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消毒。


3. 体温表(腋表)用有效氯含量 500mg/L 的消毒液浸泡 30 分钟,用清水冲洗,再用消毒纱布擦干,存放于清洁的容器内备用。一用一消毒,消毒液每日更换,盛放体温表的容器应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洁和消毒。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应达到 100%,器械浸泡液(戊二醛)二周更换一次,并注明更换日期、消毒液名称和浓度。无菌溶液要注明开瓶时间及用法。冰箱消毒保养1次/周,物品放置有序。


4. 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有灭菌指示带,灭菌有效期为7天。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5. 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应妥当收集保管,浸泡消毒后进行毁形,按医疗垃圾要求处理。


(二)食堂


餐厅开窗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配餐间每天使用前用紫外线进行一次空气消毒。紫外线灯消毒参照治疗室、换药室紫外线灯消毒。


(三)厕所


未发生传染病疫情时,每天用含氯消毒液1000 mg/L喷洒消毒一次;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含氯消毒液浓度增加到5000 mg/L,每天喷洒消毒1~2次。


(四)教室、活动室、办公室


使用含氯消毒液1000mg/L喷洒、擦拭进行化学消毒,也可使用紫外线灯消毒。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疫点消毒)要增加消毒浓度和次数,用含氯消毒液2000mg/L喷洒、擦拭进行消毒,可请当地疾控中心操作或指导下进行,消毒结束后要通风换气。


(五)校车


未发生传染病疫情时,校车每天开窗通风,用自来水擦拭。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用1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消毒液喷雾消毒,作用时间60分钟后,用自来水擦拭干净。


三、消毒灭菌保障措施


1. 有消毒灭菌器材,如喷雾器、紫外线消毒灯。


2. 有常用必需的消毒药(剂),如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等,并定期检查消毒药(剂)有效期限。


3. 掌握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用量技术,准确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所需消毒液用量。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图(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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