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 | 最美的“枫”景在路上——记勐遮人民法庭四人巡回办案的一天

文摘   2024-11-20 21:37   云南  


入冬后,天渐寒,清晨7时许,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遮人民法庭庭长李玲法官如往常一样已经驾车行驶在县城前往勐遮人民法庭的路上。

上午8时,到了勐遮人民法庭,李玲法官、小罗书记员、小陈法警、小玉助理就有条不紊地忙开了,把外出巡回调解和开庭所需的一应设备及文件资料搬到公务车上放好。出发!

上午10时,到达第一站勐满镇南达村委会南达新寨。为了打通基层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勐遮人民法庭干警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邀请了当地的妇女主任参与调解,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下邀请了附近村民旁听庭审。刚开庭,面对李法官的询问,双方当事人从各自陈述发展至相互指责,李法官立马从言谈中抓住两人已身为外公外婆这一亲情线索介入调解,并引导当事人回忆当初相识成家的美好青春往事,促使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复激动对立的情绪。在情理法的交织中,财产分割、次女的抚养权归属……一个个棘手的问题都有了明确的答案。李法官对李某某说:“你看你们结婚这么多年,离婚了也还是亲人,什么事情都可以好好商量,王某某回来看女儿、看外孙也要和和气气的,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考虑儿孙不是?”解开心结的李某某也做出了肯定的回复。

这个案子了结了,可法庭一行四人的心里并没有就此觉得轻松畅快,他们还忧心当事人家中那个早已不再上学的17岁女孩。法庭一行四人和妇女主任现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教育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应继续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一起力劝该女孩重返校园多读书,“你还这么小,又是女孩子,更要在学校里多读点书,去职校学门技术也好啊!”

下午2时,顾不上吃午饭,四人又直奔第二站——勐满镇南达村委会多依树村,找到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告啊某,说明来意,问明原委,啊某说:“法官,犁地的钱不是我不想给他,是要等甘蔗地的补贴发下来才有钱给他。我和他本来还是朋友,现在这事闹成这样……”了解原委后,李法官先是面对面与被告商量付款计划,再电话联系原告做调解工作,劝导原告念及朋友之情,体谅被告生活困难,原告最终同意再给被告一定的宽限期,双方达成调解,稳住了友谊的小船。达成调解协议后,李法官也向被告释明了不按期履行协议的法律后果,提醒被告要做到诚实守信,主动履行调解协议。

下午4时,返程路过勐满镇时堵车了,原来刚好遇上周五学生放学,来自各村组的放学学生和接学生回家的家长较多,恰是普法良机。停好车,法庭一行四人从后备箱拿出随时准备着的普法宣传资料,走进人群,开始了流动式普法小课堂——给未成年的学生们讲,给家长讲,也给街坊邻居小商贩讲,讲未成年人保护法,讲民法典,讲预防毒品犯罪及毒品的危害,讲防范养老诈骗,也讲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法律知识……抓住时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素养。

离开勐满,驱车一个多小时回到勐遮人民法庭,四人继续分工忙碌,为今天的工作收好尾。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这是忙碌而又普通的一天,也是基层人民法庭一天缩影,正是在这样平凡的一天天中,勐遮人民法庭就这样走进村寨、农场,走进田间、地头、茶山巡回办案,通过这沿路的“枫”景,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尽情展现法庭的风采与担当,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来源:勐海县人民法院)

作者:徐加美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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