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清朝后期乌兰察布地区的经济状况和阶级关系
一、农业区的形成
19世纪后期光绪年间,随着土地开发面积的不断扩大,今乌兰察布阴山的前山地区,从过去人烟稀少,杂草丛生的旷野,逐渐发展为阡陌相连、庄稼盈野的农田。昔日牛羊遍布的牧地,变为星罗棋布、鸡犬相闻的村庄。这是由于在天灾人祸的威胁下,山西、河北、河南、山东、陕西地区的饥民四起,民不聊生,举家逃难,涌入今乌兰察布地区就食者与日俱增,出口垦荒,移民潮涌的产物。而清政府面对内地饥荒的危机,阶级矛盾日趋激化,于是,被迫取消了对蒙古的许多禁令,鼓励蒙古王公贵族容留招垦,在蒙古地区拨地安置内地流入的破产农民,从而使今乌兰察布地区原有的草原变为农田。
在1893年(光绪十九年)三月,俄国蒙古族学者阿马·波兹德涅耶夫由张家口至归化途经乌兰察布地区的旅行日记中写道:“岱海滩谷地被蒙古人叫做岱根塔拉,不久以前还是察哈尔人的游牧区。大约在十年前,汉人见这些土地适于种粮食,就请求政府取消这里察哈尔人的牧场,并允许它们开垦出来。这一请求得到北京的批准之后,许多从山西忻州迁来的汉人就在这里住了下来。最先迁来的人正是我们过夜的那个村子里落户的,这不过是七、八年前的事。他们以每亩地仅九百文的价格向丰镇的衙门买下了这些地。”“大村的居民原来也是从忻州迁来的。他们告诉我们说,忻州是一片平原,大部分土地都很肥沃,但他们穷得根本买不起一点土地,只得远走他乡”。从阿马·波兹德涅耶夫的记述可看到岱海滩东北同治年间后才开垦为农田,而大村的居民由于在山西忻州地区生活不下去,只得自发地出口外谋生。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岑春煊上奏朝廷说:“欲练蒙兵非筹练费不可,欲筹经费,非开蒙地不可。今蒙古接晋边者,东则为察哈尔右翼四旗,西则为伊克昭、乌兰察布二盟十三旗,田地饶沃,水草丰衍,”只有“开蒙部之地为民耕之地,而竭蒙地之租,练蒙部之兵”。张之洞、刘坤一亦奏请道:“蒙民生计以游牧为主,但最近数十年来,蒙古益形贫弱,对于强邻东侵实力无防御之力,不可不乘机请求变化之策”。因此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初,清政府派兵部侍郎贻谷为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赴绥远督办察哈尔等地西部蒙旗之地。其后,全面放垦开始,并允许和鼓励蒙古王公自由招垦,收容留置内地涌来的流民。而清廷出面主持开垦事务,增设厅,建立垦务局等机构,劝诱蒙古王公报垦土地。从开垦情况看,今乌兰察布地区的原察哈尔右翼共开垦24500余顷,四子部落旗开垦了3900顷,总计28700余顷。其中四子部落旗所放垦地中含有赔教地830顷。到20世纪初,今乌兰察布地区大青山的后山地区也已形成“沿途多汉民耕种,渐成村落”“路旁多垦地,蒙汉杂处”的局面。农耕已成为该地区的主要经济。
但由于当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比较低下,只是“广种薄收”式的粗放经营,如遇天灾人祸,仍旧使前来口外谋生的汉民陷入贫困的境地,有的甚至弃地潜逃,如陶林厅一带,因在光绪末期封建剥削加重之时“近来弃田地避赋税而去者,所在多有”。丰镇厅北的一些地方亦出现了一些已开垦,而又复变为荒地的现象,农业严重衰退,是当时察哈尔地区农村经济病态发展的真实写照。
二、畜牧业经济的变化
清朝后期今乌兰察布地区的畜牧业经济开始瓦解,由于牧地渐少,耕地日增,使昔日一望无际的草地只剩下不连片的孤岛。使一部分蒙古族牧民濒临破产,迫使他们不得不将游牧生产与小规模粗放农耕生产结合起来,开始开垦草地,粗放经营,种植糜、黍等早熟农作物,以解决部分人食和畜料的困难。因蒙古人耕种田地不需交纳地租和押荒银,虽耕作粗放,但实际收益仍高于汉族人民。畜牧业为农业所取代,蒙古族人民绝大多数亦依靠经营农耕生产来获取生活资料,畜牧业变成了从附属地位的副业生产。因此他们与封建牧主的人身隶属关系,也逐渐变为松散的租佃关系。
伴随着农业的发展,为典押、买卖土地的关系打开了大门。察哈尔右翼四旗的王公贵族、上层喇嘛及部分贫民将其占有支配权的土地、牧场或户口地据为私有,并从事招租放垦而获取租银、租粮。从而使其由封建领主的地位转变为地主或小土地经营者,也使具有土地支配权的蒙古封建领土,伴随着畜牧业自然经济向农业经济的发展转化,其领地内的土地支配权日益缩减或趋于瓦解。而原来的牧民转变成农耕者后,还要遭受外国资本势力、上层喇嘛等的盘剥,并负担为驻防军队驮运给养粮食和军需物资,以及其他强制性的劳役。如在1853年(咸丰三年)五月,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命察哈尔都统华山泰率蒙古马队官兵4000人到北京听候调遣,调察哈尔马匹达一万匹。在一个月之内,对察哈尔征调如此频繁,使蒙古族人民负担加重,严重地阻碍了畜牧业经济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察哈尔牧厂在清初有马牛驼羊总数390万多头只,到清末锐减至39.5万头只。因此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丧失牲畜的牧民,变为牧区的乞丐、流浪汉、雇工、穷人,城镇贫民增多了。这些大量破产者,成为没有被利用的劳动力,经常转变为没有固定职业,没有生存资料的脱离劳动的(失业)阶层。蒙古大批社会失业军出现,也是畜牧业自然经济瓦解的具体表现。
三、商品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商业城镇的兴起
从鸦片战争以后,今乌兰察布地区随着城镇和定居村落的出现和发展,以商品性生产为主的手工业作坊有了一定的发展。手工业者绝大多数是来自山西的逃难流民,绝大多数以农为业,开荒耕种,经营农业。同时,也有一批又一批的铁匠、木匠、泥瓦匠、银匠、铜匠和皮毛工匠、画匠以及畜产品和粮食加工等手工业者流入城镇、农村、寺庙等,从事建筑或各种作坊的匠役劳动,逐步成为今乌兰察布地区的固定居民。
这些手工业者来到今乌兰察布地区后,根据当地的特点和蒙汉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当时大部分手工业者主要集中于丰镇城、隆盛庄、张皋、宁远城、天成、厂汉营、崞县窑、乌兰花、广益隆等地。尤为制毡、制革、鞣皮等手工业作坊,加工制作如皮袄、皮裤、毛毡、毡鞋帽、皮绳、辔笼、毛绳等极为畅销。随着这些日常用品的加工生产,商品生产并不断发展,促进了乌兰察布地区的经济的进步,特别是在城镇中,按行业组织社团,如烧砖、制瓦、泥瓦、铁、木、石、银、铜匠店铺直接承揽各种业务。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出现了缸、粉、油、米面、豆腐、酱醋加工业,时称陆成行,逐步形成较大的行业。并使土盐生产再度兴起,岱海滩盐为煎制,每年约10万担,1910年(宣统二年)设口北榷运局管理盐务。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对促进农业经济和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商业集镇的发展也很迅速。伴随着农业、手工业、畜牧业、商业贸易的发展,在今乌兰察布地区出现了以粮食和牲畜皮毛为交易大宗的集贸点——新兴的商业城镇。主要有丰镇城、隆盛庄、张皋、二道河、乌兰花、宁远城、广义隆、天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