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没想到,我这么小的一个案件,刘法官居然花了这么大精力做调解工作,太谢谢了,太谢谢了!”近日,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陈某及其家人专程赶到淮上区人民法院,向案件的承办法官刘强赠送锦旗。
2024年4月,吴某驾驶电动车行驶时,所驾车辆前部撞到其前方的行人陈某。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后,陈某向淮上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000余元。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发现陈某是一位已年过古稀的老人,吴某是一位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保险公司住所地则在千里之外的重庆。因陈某、吴某二人的年龄差,双方在事故处理和赔偿协商方面可能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结合陈某无法联系千里之外的保险公司等因素,导致了简案成诉。
刘法官遂决定搭起双方沟通的桥梁,并积极联系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保险理赔方案。得到理赔方案后,刘法官分别向吴某、陈某说明对方目前困境,希望双方本着和谐、友善的精神妥善处理矛盾。
最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达成了一次性了结的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来源:蚌埠淮上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