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事件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事件之一。以下是该事件的具体来龙去脉思维导图:
历史背景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展开对中国全面大规模侵略。同年8月13日至11月12日,日本侵略军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展开淞沪会战。11月5日,日军在杭州湾的全公亭、金山卫间登陆,中国军队陷入严峻形势,战局急转直下。11月8日,蒋介石下令全线撤退,四天后上海失守,淞沪会战结束。
上海被日本占领后,日军趁势分三路急向南京进犯。由于下达撤退命令过于仓促,后方国防工事交接发生失误,随着日军轰炸机的大范围轰炸,撤退演变为大溃败,使北路日军主力一路顺利到达南京。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处于日军的直接威胁之下。由于从上海的撤退组织得极其混乱,中国军队在上海至南京沿途未能组织起有效抵抗。
南京保卫战
日军暴行
集体屠杀:12月13日,南京沦陷。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12月15日,已放下武器的中国军警人员3000余人被集体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多人当场遇难,负伤未死者亦与死者尸体同样遭受焚化。12月16日,位于南京安全区内的华侨招待所中躲避的中国男女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集体押往中山码头,双手反绑,排列成行,日军用机枪射杀后,弃尸于长江以毁尸灭迹。5000多人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于中弹负伤后泅至对岸,得免于死。
杀人竞赛:1937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的《每日新闻》)报道两名日本军官的“杀人竞赛”。日军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两个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其长官鼓励下,彼此相约“杀人竞赛”,商定在占领南京时,谁先杀满100人为胜者。他们从句容杀到汤山,向井敏明杀了89人,野田毅杀了78人,因皆未满100人,“竞赛”继续进行。12月10日中午,两人在紫金山下相遇,彼此军刀已砍缺了口。野田谓杀了105人,向井谓杀了106人。又因确定不了是谁先达到杀100人之数,决定这次比赛不分胜负,重新比赛谁杀满150名中国人。这些暴行都一直在报纸上图文并茂连载,被称为“皇军的英雄”。日本投降后,这两个战犯终以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中人员“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的罪名在南京执行枪决。
强暴妇女:日军侵占南京期间强奸了成千上万的妇女,他们不分昼夜并在受害妇女的家人面前施行强暴。有些妇女被日军强奸了好几次,往往有妇女受不住日军的折磨而死。除此之外,日军还强迫乱伦。
抢劫纵火:抢劫和纵火给南京造成了严重财产损失。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的报告称:“南京31%的建筑被烧毁;店铺被毁比例更高;日军损毁及抢劫造成高达1亿法币的直接损失;南京周边公路沿线的农村地区被洗劫几尽,并陷入缺少种子、牲畜、劳力和工具的困境中,播种的粮食作物仅为平常年份的10%。”
后续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同盟国在东京、中国在南京分别组织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进行了审判。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被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南京城里发生了将近2万起强奸案。在日本军队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人以上。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认定,在南京大屠杀中,被具体屠杀的人数达19万之多,此外,被零星屠杀者15万余人,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的残暴罪行,铁证如山,国际社会对此早有定论。铭记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开创未来。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捍卫用鲜血和生命写下的历史,决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否定和歪曲。